旬阳:干部下乡自带“粮票”
本报讯(通讯员 邓骁)近日,旬阳县干部下乡自带“粮票”蔚然成风。
自今年4月1日起,旬阳县试行县直部门工作人员下乡就餐管理规定,实行支付餐券制。对下乡需要就餐及相关接待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干部下乡在镇机关食堂随伙就餐,特殊情况需单独安排的,不得超过四菜一汤标准,并按照镇机关食堂伙食标准支付餐费;确需在村(居)委会食堂或农户家就餐的,按上述同等标准支付餐券。下乡凭餐券在各镇村及农户就餐结算,每季度末各村组收回的餐券由镇财政审计所到县财政局进行结算。
“下乡用餐券是一件好事,同事们下乡来,我带他们到村上食堂用餐券‘点餐\’。有时情况特殊不得不在群众家吃饭,也用餐券支付餐费。群众虽说还不习惯,但经过解释说明,大多表示理解,有的群众还将餐券保存起来留作纪念。”县纪委下派神河镇王义沟村驻村干部陈云说。
“镇上最近上伙吃饭,发现县直部门干部都用上了餐券。这种方式有利于规范公务接待。”仙河镇镇长陈浩说。
“好制度贵在坚持。”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下一步,将成立督查工作组,通过明察暗访进一步督查各单位餐券使用情况。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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