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一男子涉嫌酒驾被罚

安康日报 2018-04-11 01:06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李步余 陈玲)日前,旬阳一名男子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旬阳县交警大队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并一次性记12分。

4月3日8时许,事故中队民警在102省道旬阳党家坝段例行路查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缓缓驶来,被执勤交警截停。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单等相关手续,但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白酒味,随即将刘某控制,带到交警大队办案中心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该刘体内血液酒精超标,其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原来,刘某前夜与四位朋友聚会饮酒狂欢,一直持续到凌晨三时,稍作休息,心想酒气早已散发,便侥幸骑车上路到某建筑工地上班,谁料被旬阳交警逮个正着。在交警大队办案区,刘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新闻推荐

一车多管,织密道路交通安全网

□通讯员谢正斌贺振东为破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难”问题,旬阳公安局创新推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政府统管、交警主管、派出所协管、村居委监管、村小组包管的“一车多管”机制,织密农村道路交通安...

旬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旬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