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院悉心解决群众困难
本报讯(郑琪记者陈洪钧)近日,家住安康市石泉县两河镇的居民王某某来到石泉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接待大厅,就其儿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相关问题寻求法律帮助。
据了解,2004年王某某的儿子借钱给他人,产生了民间借贷纠纷。后王某某的儿子因工受伤,导致瘫痪,完全丧失自理能力,借贷纠纷一案由王某某代为处理。王某某已年过八旬,因其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时已超过六个月时限,法院不予受理,王某某遂来到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解决问题。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蒋林就王某某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解释,向其说明法院不受理再审申请的理由。在蒋林说法释理后,王某某最终表示放下此事,不再上访。
据了解,近年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来访来信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尽心、尽力、尽情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受到了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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