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

汉江晨刊 2019-07-09 07:0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杜亮)近期,石泉县民政局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为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实施救助。目前,首批资金60万元已于6月底前拨付到位。

据了解,自7月起,县民政局每季度将临时救助储备金拨付各镇,凡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在2000元以下的,由镇直接审批拨付救助,超过2000元以上的报送县民政局审批,此项制度的出台,在脱贫攻坚关键期高度体现了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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