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11家单位联合惩戒“老赖

汉江晨刊 2018-07-31 09:3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孙妙鸿 通讯员 李青)拒不履行,将停水、停电、停煤气、停暖气、停网,这是石泉县法院惩戒老赖的最新措施。7月25日上午,石泉法院与11个单位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推出一批新的惩戒措施,共同对老赖说“不”,让 “老赖”彻底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

根据和石泉供电分公司、水厂、天然气公司及移动、联通、电信三家通信公司的协定,涉及法院执行腾房、清理施工场地等案件,法院限期届满被执行人仍不配合的,各协作单位按照法院文书指定起始时间果断采取“五停”措施,即“停电、停水、停网、停煤气、停暖气”。妨碍事由消除后,凭法院文书才能恢复供应。

在具体执行中,县交通局对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特定车次乘客信息、特定人的乘车信息,协助法院控制被执行人交付法院处理;对于困难的当事人,县民政局将依据法院协助文书,尽量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予以救济;县房管局每年为石泉法院预留15套以上公租房,用于法院执行案件中无房可住的当事人临时救急;移动、联动、电信三大通信公司专门为“老赖”设置提醒彩铃外,对逃匿的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电话号码注册情况,并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县电视台将按法院协助文书要求,迅速安排曝光、制作专题片、全程直播抓“老赖”活动,并在节目中设立专栏播放“典型说法”,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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