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 沐风栉雨 砥砺向前 ——石泉县法院提高审判质效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西北信息报 2018-05-24 17:59 大字

本报记者 陈涛 通讯员 邱朵朵

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2018年两会,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法院院长单福东所作的《石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100%的赞成率全票通过。报告中一组组数据记录着近年来石泉县人民法院砥砺奋进的足迹;一项项举措,彰显着人民法官心系大局的情怀。近年来,石泉县人民法院的班子成员,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态势分析,把握问题导向,大视野谋划、大勇气担当,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弘扬司法公正 服务发展大局

党的十九大以来,石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保障“三宜”石泉建设。201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23件,同比增长17.37%,审结1708件,同比增长16.75%,结案率99.13%,收结案数再创新高。结案率、案件质效始终保持全市法院前列,各项工作均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

狠抓综治维稳,维护社会和谐安定。按照县委创建“综治优秀县”的工作部署,院长班子成员、员额法官多次到各乡镇深入开展“两率一度”宣传,做到进村入户送法律、送服务,实现老百姓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政法单位的满意度“不下降有提升”的目标;扭住“151”综治工作目标,大力开展“三下”主题活动,依托“三官一律进社区”“五进”巡回审理机制,在审判过程中既体现法律尺度,又体现司法温度,实现法理情有机融合。通过广泛联系群众,让热点案件的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制公开课,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不断夯实综治维稳基础。2017年,人民群众对石泉法院干警满意率98.66%,排全市政法机关首位。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处民、行案件,推进平安石泉建设。加大刑事案件审查打击力度。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对腐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扎实开展量刑规范化建设,确保量刑公平公正,同案同判;注重维护保障人权,建立律师驻法院工作室,实现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依法审结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案件371件,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筑牢家庭这个社会稳定基石,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23件(赡养案件11件),严防因感情不和引发刑事案件;审结土地流转等涉农案件32件,促进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审结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65件,及时采取先予执行、诉前保全等措施,最大程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结影剧院棚户区改造等涉及民生的多起长期未结案件,有效化解长期群访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极大程度推动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

推进司法改革创新 突出责任担当

院班子成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提高审判质效,以实干做成想了许多年、讲了许多年但没有做成的事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强化改革落实,提升审判质效。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构建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的立案新格局,让长期以来老百姓反映的“告状难”问题成为历史。强化“网上办案”,规范办案节点流程,严格审限管理,杜绝超审限。推行结案评查,所有案件评查后方能结案归档,防止案件“带病归档”,法律文书“带错出门”。开展案件“三评查”活动,把评查结果作为法官绩效考核依据,案件质效和法官待遇挂钩,有力提升了审判质效。

推进司法公开,促进阳光司法,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以阳光司法建设为载体,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力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年上网公开发布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计1702件,裁判文书1743份,进行庭审直播21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执行力度。石泉县人民法院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网络查控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对“老赖”的信用曝光和惩戒力度。在全省率先采取对失信被执行人手机设置“专用彩铃”措施,此举措得到省高院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开展“未执行到位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对近年来所有未执行到位案件重新筛查立案执行,31件未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并执结。强力实施联合信用惩戒,与县公、检、党政、金融、工商等单位联动,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共同发力的惩戒体系,对“老赖”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建立涉执线索移送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激发审判活力。继续推进员额法官遴选,在2017年8月通过笔试、面试、考核,增补六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进入员额,进一步充实了员额法官队伍。建立14个审判团队,实现全员办案、院庭长带头办案的格局,截至2017年年底,法院院长、副院长共审理案件36件,结案35件,结案率97.22%。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审判团队配备模式,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法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也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中得到升华。

完善服务平台 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近年来,石泉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和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实行“互联网+审判”的科技便民模式。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审判“五进”打造成为石泉法院服务人民群众诉讼的两张“名片”。建立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安装多部诉讼便民查询终端,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建成网上立案系统,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脑、手机,凭有效身份证号码实名注册后,就能自助网上立案,全程三分钟完成。利用“石泉法院微信公众号”,接受群众来诉来访,办理立案诉讼服务,开展“微信立案、微信送达”等掌上诉讼服务,实现诉讼精准化,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推广巡回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广大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化解纠纷,让司法更加便利人民、贴近群众。加大维权救助力度,全年减缓诉讼费31.5万元,为21名当事人指定律师免费辩护(代理),实施司法救助12件,发放救助资金17.8万元。

推行“司法扶贫”,攻坚克难打好脱贫硬仗。县法院在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勇担脱贫攻坚政治任务,通过司法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机结合,营造司法助力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以司法之力服务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联合制定出台《石泉县“司法扶贫”实施意见》,积极运用司法手段破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涉法难题及落后观念,为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法治引导。建立涉贫案件审理联动协调机制和“三优四快”涉贫案件审理机制,强化涉贫案件研判,开展“司法扶贫”专项执行活动,执结9件总标的34万元的“涉贫”案件,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深入开展。2017年,石泉法院被省法院评为“脱贫攻坚先进法院”。

强监督严治院 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离法律越近的地方,越需要道德;离权力越近的地方,越需要良知。人民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支有专业素养、有能力、忠诚干净过硬法院队伍才有资格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反腐倡廉坚固防线。院班子成员勠力同心抓党建,坚持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开展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和队伍集中教育专项整顿活动,健全廉政谈话等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及社会监督,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公正清廉的法官队伍。

坚持需求导向,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建设。按照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持续推进业务培训,坚持打造“学习型法院”。以解决“业务短板、知识单一、能力提升”为重点,增强干警履职能力。落实法官“传帮带”和轮岗锻炼制度,不断提高法官干警公正审判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注重理论调研及宣传,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发表调研文章、优秀案例、新闻稿件134篇次。在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法治宣传信息1090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行长期位于陕西法院前二十。连续第三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发文通报表扬,被评为“2017年度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被省法院授予宣传先进集体、全省“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回看来路,不忘初心;展望未来,不负使命!石泉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主线不动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法律的名义,用自己的信念和职责,书写着“法”字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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