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一村民非法种植罂粟受处罚

安康日报 2018-04-09 01:05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刘庆勇 刘晓琳)近日,石泉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在辖区铲除非法种植罂粟321株。

3月29日,该县城郊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四村入户采集信息时,发现村民胡某在自家竹林深处种植了一块外形酷似“苦麻菜”的不明植物,经仔细甄别,确定该植物为罂粟。民警随即依法将321株罂粟全部铲除,并现场向周边群众开展了一场“禁毒、识毒”的普法宣传。经查,村民胡某对其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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