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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群众“居者有其屋”不是梦

陕西工人报 2017-11-01 09:43 大字

今年64岁的唐汉文是西安市碑林区更新社区的一位老住户,他居住的地方属于碑林区年代最为久远的棚户区之一,不仅周围环境差,门前道路狭窄,而且屋里终年见不到阳光。“在这里住了四五十年了,实在是受够了,外面下大雨操心屋里漏。外面天晴了,里面还是阴的。”唐汉文说。

今年,唐汉文家的房子被纳入到了西安市碑林区八仙宫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址将被改造成商业街区,涉及搬迁的居民有500多户。为了让被拆迁的居民尽快住进新房,当地政府决定采用货币化安置的方式。就在被拆迁户签订协议动迁期间,党的十九大在北京召开,并且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制度”,让大家更加坚定了信心。

西安市东关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苗海洋说:“我们采取以资金买团购房,以货币化安置的方式,给他们买成团购房安置。我们通过棚户区改造以及道路的修建,把他们的居住环境进行了大幅度的提升。”

根据补偿协议,将来唐汉文能够住进将近80平米的新房。最近,他就要收拾东西,准备和其他居民一起搬家。而八仙宫片区棚户区将被改造建设成为长乐健康小镇。

采访中笔者了解到,八仙宫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只是陕西省棚户区改造的一个缩影。截至今年9月底,陕西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2.79万套,占年度任务的100.5%,已提前3个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棚改货币安置17.47万套,货币化安置率达到了76.64%。

如果说西安市碑林区的唐汉文是通过政府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即将实现住房梦,那么石泉县后柳镇的村民张远兵则已经是真真切切享受到了保障房带来的实惠。今年43岁的张远兵几年前和妻子离婚,为了照顾在县城上学的孩子,只好把家搬到县城,自己边打工边照顾孩子,而租房子成了他最大的烦恼。

后来,通过别人介绍,张远兵了解到像他这样的进城务工人员也可以享受到石泉县的公租房政策,于是,两年前张远兵通过申请,住进了石泉县的红岩保障房小区。“我现在住的两室一厅的房子,面积55.7平方米,每月租金两块六毛八一平方米,一年下来租金总共也就是一千八百多块钱。”张远兵对新房很满意。

在红岩保障房小区笔者看到,这里不仅有留守儿童校外活动中心,还有健身器材、文化广场等各类便民设施,考虑到居住在这里的都是低收入群众,小区还特意引进了平价超市。石泉县红岩保障房小区管理中心主任吴嫦娥解释道:“平价超市,就是它的商品价位比市场价低百分之零点三,因为超市的房租是低价位的。”

除了各项硬件设施,困难群众入住保障房小区后,还可以享受到免费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医疗保健、物品采购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等一系列社会公共服务,而实施这些措施的出发点,就是想让困难群众不光有地方住,还要住得更舒心、更便利。(王伟民 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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