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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文明新风悄然形成

汉江晨刊 2017-08-08 08:31 大字

无规矩不成方圆。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为新民风建设保驾护航?石泉县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入手,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依法维护公序良俗和社会秩序,提升群众法律素养,一股由法治催生的文明新风在悄然形成。

村规民约“治”出节俭民风

“从简处理红白喜事,凡小孩满月及36岁生日、乔迁之事不得办理。婚丧嫁娶随礼不超过100元,每桌宴席不超过300元。”在石泉县后柳镇前锋村的村规民约中可以看到,对送礼的范围和金额进行了约束,而这样的约束已逐渐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和遵循。

按照村里以前的风俗,过六十大寿很重要,应该热热闹闹的办一场。而前不久前锋村6组组长夏厚银过60岁生日就没有操办,村民们为他的这种做法叫好,其它的村干部也纷纷带头执行。

为破除陈规陋习,更加直接地规范村民的行为,石泉各村(社区)将一些需要禁止的歪风邪气直接写进村规民约,并制定了处罚措施,而这些村规民约经法律顾问的收集整理,删改抵触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内容后,形成规范的村规民约草案送交各村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如今的石泉,161个村(社区)都有了切合当地实际的村规民约,更好的规范和约束了村民行为,使得很多以往棘手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村风民风也焕然一新。

从去年开始,石泉县为全县161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这些法律顾问承担着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走访社区服刑人员等工作任务。随着新民风建设工作的推进,帮助各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成为法律顾问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矛盾化解“带”出和谐民风

“我们的工作就是要把矛盾扼杀在摇篮中,不让矛盾持续发酵,继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甚至威胁群众生命安全。”司法调解员张易说。

张易是石泉县148法律服务所的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今年被派往城关镇太平村担任法律顾问,在进村走访的第一天,就接到村民罗秀才的诉求。原来在三年前,罗秀才的邻居陈某在烧地边杂草时不小心引燃了他的林地,双方发生纠纷,经林业部门现场勘查处理后,罗秀才对处理结果不满,先后到镇、县级多个部门不断上访,扬言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在张易的开导下,罗秀才终于吐露出自己多年上访的真相,原来这些年只要他一提到这件事就有村民进行耻笑,说他没用,不敢向陈某索要赔偿,还有些村民在他的背后指指点点,导致他每天精神恍惚,于是走上了四处上访讨公道的路。为了解开罗秀才的心结。在张易和村调解员的归劝下,罗秀才和陈某当场言和。

老百姓的寻常生活,总免不了遇见磕磕碰碰的烦心事,这些小事日积月累也会成为影响居民的心理健康和邻里关系和谐的大问题。为此,石泉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以来,全县900余名人民调解员走村入户,做到了早发现、早介入、早预防,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初发之时,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形成了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为新民风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

法治宣传“育”出文明新风

今年1月,石泉县人民法院后柳法庭在村民集中地点,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赡养纠纷案。家住喜河镇的武某夫妇,有多个子女却得不到赡养,70多岁的夫妻俩住在随时可能垮塌的房子里,镇村干部多次找到老人的子女,要求他们尽到赡养义务,但他们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老人将几个子女告了法庭。案件审理达4个小时,4个子女却没能在父母的赡养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本打算进行庭上调解的法官最后只能改为进行判决,由每个子女每月承担老人生活费250元,生病住院费用由4人均摊,并且由三个儿子轮流照顾老人的生活,每次照顾六个月。一场赡养纠纷案也在法律的硬性干预下得以解决,现场围观的群众一片叫好声,老人的几名子女都羞愧地低下了头。

今年以来,石泉县围绕紧抓“法律六进四到”,依托“互联网+普法”,通过发放普法资料、开展法律讲座、举行法律知识竞赛、放映法治电影、演出普法文艺节目等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居民社区、乡村院坝、田间地头、学校单位成为了普法教育阵地,形成了群众在家学法、出门见法、抬头念法、处处有法氛围浓郁的法制环境。

□ 通讯员 高德铭 吴亚君 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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