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救治“飞狐”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日前,平利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接到辖区洪家坪村群众电话报警,称有人在洪家坪村药材山北麓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前往查看。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到达后发现一只全身羽毛呈赤红色,体长约80厘米,类似于狐狸的野生动物。通过观察,民警发现该动物左眼与左后腿受伤,无法站立行走。
民警经过与林业部门交流,确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飞狐”,随后民警将其带回进行治疗、喂养。经过两天的治疗与喂养,这只“飞狐”已经可以站立行走。4月7日上午,正阳派出所民警将“飞狐”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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