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了“面子”假冒警察

阳光报 2018-04-25 01:08 大字

  阳光讯(记者 熊玺 文/图)西安一男子为了在网上交友有面子,购买了警服、手铐等警用装备冒充人民警察。4月21日,该男子因车被剐蹭使用警用装备打人,被长安警方抓获。

  2018年4月21日23时50分许,西安市公安长安分局常宁路派出所接群众匿名报警称:在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何家营村一家彩票店门口有人打架。值班民警立即出警调查。经现场调查,2018年4月21日23时30分许,王某(男,20岁,安康市平利县人)因在挪动三轮车时与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发生剐蹭,继而与车主辛某(身穿警服,自称市局某单位民警)争执并发生打架。打架中,辛某同朋友田某(男,25岁)使用伸缩警棍、电警棍致王某头部、肩膀等部位受伤,并用手铐将王某双手铐住。民警到后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询问调查。

  询问中,辛某自称是西安市公安局民警,民警向西安市公安局核实后并无此人,且民警询问西安市公安局相关机构及人员情况,辛某一无所知,最终其不得不承认自己虚构民警身份的事实。民警对辛某随身物品搜查,查获假人民警察证一本、手铐一副;在其车上查获春秋执勤服、制式警用长袖衬衣各一套,警用领带一条;在租住房内查获各式警服七套。

  据辛某交代,其2017年时用APP网上交友,为显得有身份有面子,自称是人民警察,随后又在网上购买了各类警服、警用器械、警官证,并时常穿着警服在外活动。违法嫌疑人辛某因殴打他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并处罚款500元,因持有、使用人民警察标志、警械和证件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罚款500元;违法嫌疑人田某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因使用警械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额500元;违法嫌疑人辛某、田某已送西安市拘留所执行,查获的警服、人民警察证及警械等物品全部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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