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引导干部争当发展急先锋
本报记者郑斐通讯员刘勇沈奕君
安康市平利县原劳动培训就业中心副主任唐益平,近年来通过招商引进多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创新发展“社区工厂”,解决了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就业的问题。今年3月27日,省人社厅专门发文推广“社区工厂”建设经验。近日,平利县委按照有关规定和“三项机制”要求,优先提拔重用唐益平,任命他为县创业就业局局长。
平利县将脱贫攻坚和“三项机制”有机结合,出台《贯彻“三项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十条措施》,明确用人导向,用足激励手段,引导干部甘当埋头苦干的“老黄牛”;用严惩戒措施,鞭策干部勇当创优争先的“千里马”;用活容错机制,鼓励干部善当探索创新的“领头羊”,为脱贫攻坚凝聚了强大力量。
县人社局原副局长王建春,2014年到正阳镇张家坝村担任第一书记。到村上后,王建春做细做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发挥个人特长,围绕脱贫工作撰写宣传稿件,并在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上发表,为脱贫攻坚工作鼓劲加油。他被安康市委表彰为2016年度“优秀第一书记”。近日,平利县委任命其为县文联主席。
平利县把各类奖励政策向脱贫攻坚工作倾斜,让实干家得实惠。被考核为脱贫攻坚“优秀”的单位,县上为其增加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指标;被考核为“一般”的单位则减少其优秀指标;被考核为“较差”的单位则直接取消其优秀指标。每年按35%的比例,评选表彰一批脱贫攻坚优秀单位、包村联户优秀干部,按照20%的比例评选一批“优秀第一书记”。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平利县全面推行正向鼓励、奖励、推优、提拔和负向预警、约谈、召回、惩处“双向双挂钩”机制,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锻造一支铁的扶贫队伍。全县实行一票否决。单位脱贫攻坚未获得县级考核优秀,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县上脱贫攻坚未获得市级优秀,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对脱贫攻坚工作实行月督查通报、季点评考核,对季度排名末位的乡镇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约谈。
县上还用严能下机制。脱贫攻坚考核为“较差”或连续两年评为“一般”等次的镇或部门,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降职。全县目前已对6名扶贫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29名第一书记被召回。
日常工作中,“多洗碗的打碗多,不洗碗的不打碗”的思想会影响干部的积极性。针对这种现象,平利县采取“自证履职、纠错免责”的方式,对5名因敢于担当、大胆探索而引发部分矛盾的干部及时容错纠错,既保护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又鼓励他们大胆进行创新,多项创新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肯定。
县委书记郑小东说:“我们树立‘以脱贫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形成‘精兵强将上一线、好人好马上前线\’的攻坚格局。通过建立积分管理制度、捆绑考核机制,坚持主战场选人用人,每年安排15个科级领导岗位,定向提拔一线优秀扶贫干部。”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运用“三项机制”提拔科级干部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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