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警方排查安全隐患 查处一起非法存储罂粟壳案
本报讯(记者 李冀安 通讯员 杨全全)8月6日,宁陕县公安局筒车湾派出所组织民警在辖区敬老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时,在一老人宿舍的柜子里发现藏有罂粟壳。
据了解,为加强辖区敬老院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敬老院的安全防范意识,当日,民警对敬老院内部与周边是否有矛盾纠纷情况、对供养人员是否持有管制器具和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对单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在排查过程中,民警在该敬老院老人聂某某居住的宿舍柜子里发现藏有两颗疑似罂粟壳的物品,民警立即将聂某某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聂某某所持有的罂粟壳是其去世的父亲遗留,自己在入住敬老院的时候将其带至敬老院,储存罂粟壳的目的是为了缓解自己的胃痛所用,并未提供给他人使用或产生其他社会危害。
经民警依法调查取证,聂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存储罂粟壳,但因其持有的罂粟壳数量较少,属情节特别轻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民警依法对聂某某持有的罂粟壳予以收缴,并对其进行训诫。
民警提示: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罂粟壳及籽含有包括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多种生物碱,其有效成分跟鸦片没有本质区别,是国家明令禁止个人非法持有、存储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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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以及抗拒铲除的将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则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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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宁陕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