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法官“分离式”调解 让烂尾婚房重启装修

阳光报 2020-06-29 06:52 大字

阳光讯(记者 李孝华 通讯员 晁俊杰吴涛)近日,宁陕法院在审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中,法官以分解矛盾、层层展开的调解方式,让交织在一起的三方矛盾迎刃而解,打破停工近一年的装修僵局,促成房屋重启装修。

2019年8月,家住宁陕县江口回族镇的张某,为了给儿子办喜事准备婚房,多方打听选定刘某承接房屋装修工程。双方签订合同后,张某预支刘某装修费36000元。后由于刘某资金紧张,施工不到一半即停工。2020年4月,经张某、刘某反复磋商,刘某将剩余装修工程委托给了王某。事后,王某因刘某供应材料不及时,仍未能按期施工。焦急万分的张某来到了法院,请求解决纠纷。

法官耐心听了张某诉请,深表同情,并迅速组织庭前调解,立即传唤二被告到庭。调解中,张某认为二被告严重违约、应承担违约金,刘某认为工程已委托给了王某,自己无责任,王某认为刘某不供应材料、导致装修搁置,各说各有理,导致调解进行不下去。此时,按正常程序法官也可以组织庭审,依法判决。但法官认为,该案不宜一判了之,故在稍微休息后又组织二次调解,细致讲解了判决、调解的区别和效果,指出该案调解处理更有利于早日启动房屋装修,避免损失扩大,获得各方认同。在此,法官又进一步分开给原告和二被告做工作,分析利弊,并针对案件事实及时提出调解方案。经过原被告反复斟酌后,均接受了法官意见,达成调解协议:一是解除装修及委托合同,刘某退还张某超支装修款16000元给王某;二是王某40日内完成剩余装修工程;三是装修验收合格之日张某将扣除违约损失后的剩余装修费4000元支付给王某。调解结束后,张某、王某二人来到装修房屋,就具体事项进行说明,立即进入施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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