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通报4起涉黑恶典型问题

三秦都市报 2019-11-07 02:36 大字

本报安康讯(记者吴琛)11月5日,安康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及黄赌毒背后腐败行为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原党委委员、原副局长杨杰不履行职责,未追逃重要犯罪嫌疑人问题。2005年至2010年,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公安分局至少4次安排部署抓捕和网上追逃工作,并对应上网而未上网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专门清理,时任汉滨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杨杰不履行职责,对赵健等多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未抓捕、未上网追逃,对未上网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底子不清,致使多名犯罪嫌疑人一度未能受到法律追究。杨杰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还存在受贿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二、宁陕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梁开军,城关派出所城南警务室民警龚佑军,城关镇市场监管所所长邓旭杰失职失责,对辖区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不力问题。2015年以来,居民赖某、徐某某(现服刑)等人在宁陕县城关镇城南社区一门面房长期无营业执照经营一发廊,并先后组织、容留、介绍多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营利。2018年12月宁陕县公安局大清查专项行动在该发廊现场抓获多名卖淫嫖娼人员,后赖某、徐某某被判处容留卖淫罪受到刑事处罚。2014年至2017年,城关派出所辖区涉黄报警14起,无处警登记7起,未向主管部门反馈处置情况3起;城南警务室未对辖区特行从业人员建立治安管理档案,未对上述场所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以上有关问题,时任宁陕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梁开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龚佑军、邓旭杰负有直接责任,3人同为黄赌毒“保护伞”。2019年6月梁开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龚佑军、邓旭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旬阳县白柳镇老龙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宏山强行阻工、强迫交易问题。2013年9月,李宏山伙同其子李康、李勋(现服刑)采取挖机、铲车围堵工地进场道路的办法,阻工一星期,最后以远高于招标价分包了旬阳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土石开挖工程。结算时,李宏山又强行虚加工程量0.9万方,并要求继续按超出审计价格近40%的合同价结算。李宏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9月恶势力主犯李宏山被判处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四、安康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焕荣涉黑涉恶问题。2014年5月,李焕荣涉嫌伙同他人在一医院迁建项目土建工程中串通投标;2015年2月,为索要工程款,李焕荣组织10余人对一公司多名人员限制人身自由、辱骂、殴打;2016年2月,为强行供应砂石料,李焕荣涉嫌指使他人威胁一公司负责人,并切断其生产电源;2016年4月,李焕荣等人以锁门、恐吓等手段阻扰一园林公司施工,并索要20万元招标损失费。李焕荣涉嫌串通投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2019年6月,李焕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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