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检察院强化职责护航生态环境

安康日报 2019-05-10 01:0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汪诗尧)2017年以来,宁陕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加强与本县各行政机关密切配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对宁陕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多赢。

强化对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2017年以来,该院共审查起诉非法破坏林地采矿案件4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加大对破坏林地的公益保护力度,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7件,破坏林地问题已得到全面整改。

强化对涉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该院紧盯县域内五大水系流域,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8件,相关问题已经整改或正在整改中。

强化对林木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和惩治力度。该院共审查起诉盗伐滥伐林木案件4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该院主动对陕西省宁东林业局管辖的林区进行调查,发现该区域华山松大小蠹病虫害极其严重,极易扩散和蔓延至该县其他林区,为了大力保护森林资源,该院依法向宁东林业局及下属林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管理企业依法尽责,做好病虫害的除治工作。目前经省森林资源局批准,宁东林业局正在对下辖三个林场的华山松大小蠹病虫害木进行清除。

强化对农田土地保护力度。针对该县西成客专等重点项目临时占用土地,到期需要复垦的情况,该院重点对已验收的土地复垦项目进行跟踪调查,发现3处存在未复垦或复垦不到位等问题,向县国土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件,县国土部门均认真整改落实,目前已经复垦耕地238.815亩,其中基本农田147.84亩。

强化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打击力度。该院通过对近年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刑事案件进行梳理,综合研判分析,对3起具有典型意义的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案件依法发出民事公益诉讼公告,经省院审批,已经对1件案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002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目前该案已经赔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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