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四批)
截至2018年10月22日16时,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环境信访件82件,现将第四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涉及县区
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宁陕县山合方解石开发有限公司开山采石毁坏山林面积700公顷(小地名南京沟),以及用炸药在山洞内开采,要求实地核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排汶水河。
宁陕县
经核查,宁陕县山合方解石开发公司开洞建设属实;毁林面积700公顷不属实,实际违法毁林0.71公顷(10.66亩);污水直排汶水河不属实。该公司开采及加工项目位于宁陕县皇冠镇南京坪村二组,矿权、林地、环评、安全生产等手续齐全,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目前,该矿山正在开洞建设,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企业已栽植油松、侧柏4.6万株,撒播苜蓿草籽100斤,完成矿山植被恢复7000多平方米。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10月19日,宁陕县林业局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完成洞口垂直面生态恢复的通知书》,责令10月31日前在洞口垂直面通过种植攀援植物的方式进行生态植被恢复,12月31日前完成垂直面挂网工程,2019年5月底前完成喷浆播籽植绿。2018年10月20日,宁陕县林业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处以罚款136480元。
责任追究情况:经宁陕县委、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征秦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莫其新予以诫勉谈话,对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和平予以诫勉谈话。
2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育才路金州国际城小区部分餐饮排烟设施不规范,餐饮油烟污染较大,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汉滨区
经核查,金州国际城16家餐饮门店证照齐全,除1楼王亚军小吃店因主营蒸面、米线,加工过程中只产生水蒸气,未强制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外,其他各餐饮门店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但均未建立设备清洗台账。1层餐饮门店为单独烟道,2、3层餐饮门店为金州国际城物业统一安装的共用专用烟道,所有烟道均运行正常。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对15家餐饮门店下达了《监督意见书》,督促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建立清洗台账;汉滨区市场监管局指定专人对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汉滨区新城办负责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3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张滩镇后堰村二组张世俭养猪场、张运平养猪场、庚运(小名)养猪场,夏天臭气味道刺鼻,蚊蝇滋生,粪便直排汉江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汉滨区
经核查,张世俭养猪场、张运平养猪场、庚运(小名)3家养殖场圈舍周边臭气明显,影响周边村民生活情况属实;3家养殖场距离汉江5公里,养殖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和人工清理后用于自留地施肥,直排汉江问题不属实。该3家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分别存栏生猪136头、106头、86头,均未达到陕西省规模养殖备案标准,分别建有4个1立方米、1个2立方米、1个2.5立方米化粪池,均采用餐厨泔水喂养,圈舍周边环境脏、乱,有明显臭味,未发现粪便直排汉江污染环境情况。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2018年10月17日,汉滨区张滩镇镇政府对3家养猪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不得使用餐厨泔水饲养生猪,按时清理粪便,保持圈舍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定期消毒、灭蝇、除臭;汉滨区环保局要求立即对圈舍内粪水进行清理,消除臭气;汉滨区农业局就防控非洲猪瘟重大疫情与养殖业主签订了告知承诺书。汉滨区委、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对3家养殖场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责成汉滨区张滩镇政府督促3家养殖场做好圈舍保洁。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张滩镇纪委对张滩镇畜牧站站长汪祖波和后堰村村支书张世银进行了约谈。
4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关庙镇杨寨村(小地名白垭沟、纸房沟)开采毒重石,无任何治污措施并污染河水,建议停止开采并追究相关主管部门人员责任。
汉滨区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矿山位于汉滨区关庙镇杨寨村10组,有环评批复、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毒重石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该矿山2015年至今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对该矿下游白垭沟和纸坊沟水质进行了ph试纸检测,结果显示正常。
不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汉滨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国土、环保、安监、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加大对矿山的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5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建民办七里沟村,上至安康学院下至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污水通过七里沟流至汉江,污染汉江水体。在安康三桥下涵洞里面可以观察到水流,气味很臭。
汉滨区
经核查,群众信访所反映区域的生活污水通过七里沟流入市政管网,有臭气属实,流入汉江不属实。董家沟路1#箱涵工程施工时须开挖原市政污水管网,临时将该区域生活污水由七里沟明渠引入三桥下方的市政污水管网,确有臭味,但未流入汉江。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汉滨区委、区政府责成国土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督与管理,严禁群众私自盗采和翻渣找矿。汉滨区国土、环保等部门已责成该公司成立护矿队加强日常巡查。汉滨区林业局督促关庙镇政府在今年冬季对损毁林地进行补植和修复。
6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关庙镇杨寨村二组、三组有很多人毁林开采绿松石矿,有的毁林面积达20多亩,请查处。
汉滨区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关庙镇杨寨村二组、三组开采绿松石矿问题属实,毁林面积20多亩不属实。采矿区域位于杨寨重晶石矿业公司合法采区,有采矿许可证号,开采矿种为重晶石,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目前因采矿权到期停止生产。现场核查发现有6个村民在矿区废弃矿渣中翻找矿石,经批评教育后离开。因有村民偷采现象,造成了约80平方米的植被破坏。汉滨区国土分局会同相关部门已开展两次联合执法,当场拆除发电电缆1000米,没收电镐6个,依法强制拆除、封堵矿洞20处。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2018年10月16日,汉滨区住建局责成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将污水就近接入原市政污水管网。目前,已用临时管道将该区域生活污水接入原市政污水管网,并对七里沟明渠进行了冲刷,臭味已基本消除。汉滨区住建局将加强临时生活污水管网的监管,防止生活污水外溢。
8
汉滨区
经核查,316国道沿线朝阳社区至龙头段共有散装煤露天售卖摊点21处,主要供应周边群众冬季取暖用煤,冬季售卖期间存在未遮盖造成周围环境脏乱情况。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五里镇高速路口营盘村316国道沿线露天卖煤商家经营环境脏乱差,扬尘污染严重。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对21家散装煤售卖摊点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10月24日前完成覆盖。汉滨区市场监管局、五里镇联合开展了散装煤售卖摊点集中整治,并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巡查监管,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五里镇纪委监委对五里镇市场监管所干部朱昌明、五里镇郭家湾村党支部副书记冯道丁进行批评教育。
查处整改情况:汉滨区大河镇政府责令该敬老院停止使用洗衣池和洗碗池,并在2018年10月24日前将洗衣池和洗碗池的排水管道接入原有排污管网。汉滨区委、区政府责成区民政局、大河镇于近期对大河区域敬老院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责任追究情况:10月17日,汉滨区大河镇纪委对敬老院康厚云等四名管理人员进行了谈话。
7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大河镇四河村与麻园村交界处敬老院生活污水直排周边河道,顺河道流入大河,污染水体。
汉滨区
经核查,该敬老院手续完整,建有标准化排污设施。2018年9月新建一处洗衣池和洗碗池,未接入原有的排污管网,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
属实
9
平利县
经核查,平利县鑫盛交通技能培训公司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环评手续,存在超时营业影响附近住户休息问题,存在学员、教员高声喧哗、开关车门声大等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平利县缫丝厂家属楼里开办的鑫盛驾校车辆鸣笛等噪声扰民严重。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10月16日,平利县环保局对鑫盛交通技能培训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培训场所建设、驾驶员培训、场地租赁业务,待环评手续办理后,方可恢复经营。10月18日,调查组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展教学、考试等经营活动。该公司已于10月19日办理了环评手续,并书面承诺调整训练时间,避免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10
岚皋县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岚皋县城关镇肖家坝社区廊桥桥头北边离河坝9米左右有一个旱厕属实;粪水顺着河坝流进岚河问题不属实。该旱厕供2户居民使用,存粪量少,主要用于菜地施肥。因廊桥上下8户9处雨污混流排口高程低于肖家坝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暂未纳入市政排污管网。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岚皋县城关镇肖家坝社区廊桥桥头北边离河坝9米左右有一个旱厕里的粪水顺着河坝流进岚皋河里,污染水体。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岚皋县委、县政府责令县住建局于2018年10月19日前制定9个雨污混流排水口的整改措施。目前,县住建局已按期上报了整改方案,工程已开工,预计10月30日前主体工程完工。
11
高新区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区域生活污水经各户支管排入集中式化粪池沉淀后,由主管道接入创新路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建民污水处理厂。但因化粪池清理不及时堵塞连接管道,加之管道跨越段地势下沉致使管道破裂,出现了污水外流情况。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316国道边罗家营村(智慧城对面)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产生恶臭气味对周边造成影响。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2018年10月17日,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向罗家营村下达了《关于加快处理罗家营村民点生活污水排放的函》,要求该村立即对破损管道进行修复,及时对化粪池内污水、杂物进行清理,切实加强对污水管道的日常监管和维护。目前,已在原有线位加固支架基础上铺设新污水管道,待土地征收后进行土方回填,该工程已开工,预计10月30日前建成投入使用,建设期间采用临时措施收集污水,确保不外排。
12
高新区
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路段正进行道路改造垫层铺设阶段施工,部分回填渣土临时堆放在沿线,过往车辆碾压造成扬尘污染。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韦家坡村1组,健平水泥厂至韦家坡村的水泥路上,土渣、碎石乱堆乱放,扬尘污染严重。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2018年10月17日,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向该路段施工单位陕西建工集团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对堆放的碎石和土方进行覆盖,并处以1万元罚款。高新区管委会责成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加大日常监管,督促辖区内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对城市管理执法一中队中队长汪琳沛进行了约谈。
13
高新区
经核查,天贸城周边恒大未来城项目二标段未落实冲洗制度,有带泥上路现象,创新路下坡安装了强制减速带,导致渣土运输车辆漏料抛洒。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天贸城机场大道,周边建筑工地拉土车掩盖不严,存在抛洒现象,车辆出工地也未清洗,产生扬尘污染大气。
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2018年10月16日,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向恒大未来城项目承建单位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严格落实车辆出入冲洗及扬尘防治制度;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处以罚款一万元。城管执法局对创新路减速带进行了拆除,改为警示标识。
责任追究情况:高新区管委会监察审计局对城管执法局分管副局长罗栓、高新环卫公司负责人秦强进行了约谈。
14
石泉县
经核查,2017年,石泉县曾溪镇为改善油坊湾村和联盟村群众的生产通行条件,对周家寨景区内1.3公里进行了整修,对景区内另外0.41公里路铺设了毛石路,未发现有开山毁林情况。
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石泉县曾溪镇周家寨旅游景区存在大量开山毁林行为。
不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石泉县县委、县政府责令县旅发委、农林科技局、国土局加强对周家寨旅游景区业主单位石泉中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监管,严防开山毁林等问题发生;同时严把林业、用地等审批,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8年10月12日-10月31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15475,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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