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里玩跷跷板 5岁女童3根脚趾被砸伤 目前花费2.5万元,农家乐不愿担责
近日,咸阳的董先生一家去安康农家乐消费,5岁女儿在农家乐院内自制跷跷板上玩耍,跷跷板落地时把孩子的三根脚趾砸伤,找农家乐老板理论时,对方推说是孩子自己造成的,不愿意负担医药费。
2月13日,董先生和亲戚一行人去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河村胡家大院休闲农庄聚餐,孩子看到院内有跷跷板、秋千等娱乐设施就去玩了。不久意外发生,孩子的脚被落下来的跷跷板砸中,去医院拍片发现,三根脚趾发生错位和断裂,需要手术。董先生于14日将孩子带到西安红会医院治疗,目前手术已经完成,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治疗。董先生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已发生的医药费有2.5万元,他希望农家乐方面能承担部分责任,农家乐却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董先生介绍说:“跷跷板就是用一个木头和车轮胎制成,比较简陋,不仅可以上下动还可以左右动,存在安全隐患。我在拍完片子后去找农家乐老板,但人家就说是孩子自己玩的,他们不管。”
面对这样的结果,董先生很无奈,因此事暂停了工作在医院照顾女儿。他说:“女儿才5岁,脚内打了五个钢钉,孩子手术虽然做了,但是后期养病也需要很长时间,现在老婆辞职在家照顾孩子,家里还有一个一岁的宝宝。”
据记者了解,董先生在事发之后向12345市民热线投诉,经转单,恒河村村支部工作人员前去胡家大院核查整改,明确相关的娱乐设施存有隐患并现场予以拆除。
记者采访到胡家大院的叶女士,叶女士表示:“他要去起诉,那就看法院咋判就咋办。”
记者就此采访到陕西理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新,他表示,这类事情一般情况下经营场所需要承担一定责任。首先,是经营场所提供的经营设施,其次,经营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检测核定。消费者在经营者提供的经营设施中造成的损失,经营者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经营者不愿承担责任,可先选择协调,如果不行就走诉讼程序。华商报记者 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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