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院对任某果等涉黑案二审宣判

西部法制报 2020-08-04 00: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洪钧通讯员朱丹丹)近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任某果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宣判。任某果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2年10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9年11月14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任某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被告人陈某等12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12年10个月至3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被告人徐某举等6人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分别判处3年11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任某果等14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维持了一审对19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判项。

新闻推荐

大通镇加强安置点管理 全力保障安置群众安全和基本生活

本报讯(王思娟记者姜蕊)受汛情影响,在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下,大通镇全力转移和悦洲及河南嘴社区1491名群众,其中117人集...

安康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安康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