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精准防控 有序恢复服务 市民政局制订《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导则》

合肥晚报 2020-04-27 00:59 大字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和常态化防控结合的措施与机制,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近日,合肥市民政局制订并发布了《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就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分类精准防控与有序恢复服务作出明确要求。

养老服务机构 实行入院“五必须”制度

恢复正常服务的养老机构,实行入院“五必须”制度,即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持有“安康码”绿码、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监测、必须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必须签订符合入院探视相关条件及身体健康承诺书。养老机构应在保证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前提下,优先安排老年人返院、刚需老年人入住和工作人员返岗复工。

养老机构接收本市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可不再要求14天医学隔离观察,但要严格遵循“先预约,再入住”的原则,接收来自本市区域的返院、新入住老年人,返岗复工人员,新接收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养老机构接收本市区域以外的老年人、返岗复工人员以及新接收工作人员,经核酸检测后仍需进行14天医学隔离观察。

继续提倡家属同老年人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联系。对确需到访探视的,做到限定时间(提前预约,分批次分时段安排,避免人员聚集)、限定人数(原则上为老年人直系亲属或赡养人,每次不超过2人)、限定路线和区域(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在院内设置探视区域,自理及部分失能老人可与亲属在探视区域内进行探视活动;探视失能老人,需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要求进入病房探视)。

老年人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入养老机构:(1)15天内曾接触入境回国人员;(2)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3)有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4)无症状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儿童福利机构

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

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福利院)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实行院长带班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防护教育与管理,行政管理人员应减少与养育人员的接触,因工作需要,在做好防护前提下,才可进入养育人员所在区域。

护理与照料人员一线工作人员继续以14天为一个周期,实行吃住在院区、24小时在岗的隔离措施,在家备勤的人员每天定时报告身体状况与活动轨迹,减少与外界人员的接触,做到准时到岗轮岗。所有进入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要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来访人员应出示其“安康码”,外来车辆需停放特定区域。

针对养育人员实际需求,采取网络视频方式,开展机构内康复与教学活动。继续取消外出活动,在确保疫情防疫安全的情况下,可在机构内开展20人以内的集体活动。继续停止外来人员进入生活区开展探访慰问和志愿服务,对于捐赠性、慰问性、接待性等活动,可在机构指定区域内开展。

救助管理机构

有序恢复护送返乡服务

各救助管理机构要持续做好站内受助对象和工作人员安全防控措施,管理人员和受助人员佩戴口罩,全面分类管理各类救助人员,防止交叉感染,每天为受助人员测量体温不少于两次。

对来站求助对象第一时间做好体温检测、“安康码”核验,与近期活动轨迹问询工作,经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查无异常的,可不执行隔离14天要求;对于无法核查核实清楚求助人员个人情况及健康状况、未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查的,继续严格落实入站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的规定。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因无法务工等原因造成外地群众滞留在本地、正在流浪乞讨的,救助管理机构要立足民政职能,对其中来站求助人员应救尽救,提供临时住宿、饮食等帮助,切实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有序恢复护送返乡。对于经核酸检查或者隔离期满14天经医学检查无异常的人员要求离站的,按照规定办理离站手续,对于需要护送返乡的,送返前还应提前了解并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经返乡地救助管理机构同意接收后,在做好防护措施前提下,可护送返乡。

殡葬服务机构

现场祭扫每户不超过5人

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结合本单位情况,通过电话预约方式,有序放开遗体送别、骨灰安葬、现场祭扫服务,实行人员总数限制、分批放行,其中:遗体送别仅限于直系亲属参加,一般不超过10人;骨灰安葬每户一般不超过10人;现场祭扫每户一般不超过5人。

殡葬服务机构要结合本机构建设布局情况,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每天预约服务提供数量,制订工作方案,做好预约登记工作。要加大工作宣传,及时准确对外发布预约电话与相关信息,在入口处开展预约服务核验工作,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安康码核验。合理设置等候区,做好现场秩序维护与人员引导工作,防止人员聚集。

婚姻登记场所

电话预约有序提供服务

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定时对婚姻登记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定期对场所进行通风,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流通。要引导服务对象有序进入婚姻登记服务场所,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安康码核验。

继续采取电话预约方式,有序提供婚姻登记服务,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做好婚姻登记前预审与资料填写工作,缩短现场办理时间。针对登记高峰日,要提前做好工作应对与信息发布工作,倡导错峰登记,防止人员聚集。根据各婚姻登记机关自身条件,可恢复拍摄婚姻登记证件照配套服务;可采取预约方式,有序恢复免费颁证服务,倡导简易颁证;继续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提倡在线婚姻家庭辅导。

金怀翠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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