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速交警查处4起酒驾

三秦都市报 2020-03-17 01:50 大字

本报安康讯(记者吴琛)3月15日20时29分,安康高交大队安十中队民警在安康东收费站对陕A05×××号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通过酒精快排仪发现驾驶员周某有酒驾嫌疑,其血液酒精浓度为68.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1时50分,民警准备结束检查返回中队时,看到应急车道有一辆车正在缓慢行驶,发现交警检查后停在应急车道上,遂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室内有酒气,进一步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张某进行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68.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安康高交大队各中队在3月15日晚的夜查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共查处4起酒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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