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城区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明显下降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实现大转变 下一步将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华商报 2019-08-07 02:37 大字

通过连日来不间断的整治,安康城区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率明显提高

7月24日下午,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鹏深入安康中心城区,检查指导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治理安康中心城区交通“堵点”“乱点”和“乱象”,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制定中心城区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摩托车、电动车的通行秩序,提高中心城区道路的通行能力,提升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形象,切实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畅通、有序交通环境。

城区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显著

“整治时间为7月16日至12月31日,为期六个月。整治重点路段为:大桥路、巴山路、金州路、兴安路、解放路、滨江大道、江北大道、黄沟路、枣园路。”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说,整治的重点车辆为摩托车、电动车和三轮车。对于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辆、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驾驶报废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载人、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闯禁令、逆向行驶、乱停乱放、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处理。

在此次整治中,警方加大整治力度,严管重罚。实行“六个一律”,即该扣车的一律扣车,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扣证的一律扣证,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上限处罚的一律上限处罚,该曝光的一律曝光,大造声势,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在具体工作中,汉滨分局交警大队继续采取定点设卡检查的方式,执勤民警对查纠的交通违法人采取“三步工作法”:一、组织学习5分钟相关法律知识;二、15分钟发朋友圈积赞;三、协助交警开展交通劝导工作45分钟。通过“三步工作法”让交通违法驾驶人深刻认识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强化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同步报道整治工作的进展、措施和成效,组织民警在辖区路段路口、集市广场、居民小区悬挂横幅标语、张贴主题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整治工作人人知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连日来不间断的整治工作,安康城区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率明显提高,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7月26日下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工程师高水秦到汉滨分局交警大队督导检查工作时,对城区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先后多次深入中心城区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慰问一线民警、辅警。

下一步将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

7月24日下午,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鹏带领支队交管科、法宣科等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安康中心城区检查指导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整治和“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行动等工作,看望慰问高温酷暑下基层一线执勤民警。

王鹏一行先后来到三桥、马坎、金州路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点,实地了解询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情况,传达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领导对中心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绩的肯定,并对进一步强化整治行动、巩固整治成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每到一处,王鹏为执勤民警、辅警送去防暑降温用品,对大家在专项行动中克服高温酷暑,坚持“五加二”“白加黑”“舍小家为大家”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取得的工作成绩表示充分肯定。

王鹏指出,经过严查严管道路交通秩序违法行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状况实现了大转变、大提升,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驾驶员不带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整治行动在社会上收到了良好效果。

王鹏表示,下一步,要求各大队向汉滨大队学习,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同时支队将全面推行机关民警下基层制度,组织机关民警、辅警深入基层一线,积极配合汉滨大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劝导,推动警力下沉和力量前移,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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