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老司机” 两年三次酒驾

西安晚报 2019-03-15 05: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松通讯员唐波)二次酒驾已经面临的是十分严重的处罚,更何况是第三次,但总有人将交通安全置之脑后,屡教不改。3月13日,汉滨公安交警依法拘留一名“三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人员。

据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张滩中队民警介绍,2018年10月6日20时许,民警在辖区南环东路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当对一辆牌号为陕G****A的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段某某身上有酒气,存在饮酒驾驶嫌疑,同时驾驶员未能出示驾驶证。随即在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后,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段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值为29.5mg/100ml,已构成饮酒驾驶。

随后,民警在通过公安网对其违法信息进一步核查过程中发现,段某某曾因酒驾被交警部门查处过。经查,段某某于2017年9月和2017年10月,先后两次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张滩中队处罚过,并依法吊销其驾驶证,本次被查处,系“三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今年3月13日,段某某到案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段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2500元的处罚。

三次酒驾都被张滩中队查获,看来这个段某某真的是嗜酒成瘾,前两次酒驾的处罚并没有触动他。对于这样一位屡教不改的“酒驾老司机”,除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民警还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通知其家属要加强对他的日常监督和提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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