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食品药品稽查办案实现零差错

经济特刊 2019-03-04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来庆琳 通讯员 李超)安康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自2011年至今,组织协调全市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6253件,涉案货值3360多万元,无一例错案。

主动出击,让执法跑在风险前面,是全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长期坚持的理念。根据食品药品市场现状,他们每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稽查专项行动。先后开展了“亮剑”行动、“健康饮食”行动、“千人千案”行动、“飓风”行动、“打非治滥利剑”、“酒类专项稽查行动”、“中药饮片专项稽查行动”等18次专项稽查办案行动,查处了大量违法案件,消除了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

提高水平,确保案件零差错,是每名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为此,他们加强培训学习,抽调县区稽查一线业务骨干到市稽查支队“跟班”学习,通过实战训练、实践教学,提高基层办案能力。每年组织执法专题交流培训,执法人员现身说法,解决执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提高了执法理论和实践水平。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3年开展全市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比武活动,采取笔试、现场办案、快速检测等方式,自下而上开展比赛,提高实战能力。2015、2016年组队参加全省稽查大比武活动,连续获全省团体一等奖、二等奖,全市有6人被评为省级十大稽查办案能手。

同时,完善制度和机制,先后制定《案件合议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案件主办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稽查办案巡查制度》、《稽查办案月通报制度》、《涉嫌药械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案件内审制度》等。每年聘请律师对案件点评和评查,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案件不出瑕疵。

强化作风,铁一般的纪律,是每名执法办案人员的行为准则。为严明执法纪律,他们积极探索制定《稽查办案三条禁令》,又先后制定《行政执法十项规定》、《稽查人员三不准》等规范稽查办案人员行为。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市稽查支队率先实施“精细化”考核机制,对每个人平时政治表现、思想品德、作风纪律、工作质量、稽查办案等量化考核,兑现奖惩措施。“精细化”考核措施得到相关方面充分肯定,并作为先进经验被市公务员局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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