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安开展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专项行动 共出警3900余人次制止非法燃放780起
阳光讯(记者 向博 通讯员 周瑞儒)为规范安康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降低空气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安康市公安局精心部署,在安康中心城区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专项行动,汉滨、高新分局迅速响应,全面加强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据了解,春节前,安康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后,安康市公安局结合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形势,迅速组织开展了2019年春节期间公安机关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专项行动,制订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于2月3日召开了进一步加强2019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大年三十深夜,张维护副市长带领市政府办和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前往中心城区市政府十字、金州路十字、白天鹅广场和金州广场等重点部位,督导检查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在春节期间,汉滨、高新分局重点对高新现代城、白天鹅广场、金州广场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了治理。特别是汉滨分局在大年三十晚上集中警力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重灾区”金州广场进行了巡逻劝阻,当晚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9起,行政处罚16人,批评教育39人,取缔29家无证销售烟花爆竹摊点,成功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320余起、690余人。同时,对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店、小卖部、商贸行、花圈纸扎店等临时销售点逐一进行检查。共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21起,行政处罚21人,批评教育18人,取缔无证经营摊点98家,移送安监部门5家,收缴烟花爆竹1300余件。
为更好的宣传《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倡导市民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安康市公安局制作了《2019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片》,联系安康电视台在重要时段每天滚动播放。同时,印制了《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手册、宣传海报、《燃放烟花爆竹“十要十不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须知》《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等资料,组织专门警力前往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张贴、发放宣传资料。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14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辆500余台次;在中心城区共走访入户群众2600余家、发放《条例》4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6200余份;通过电子显示屏、LED屏播放《宣传片》5800余次、悬挂横幅60余条。
据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警力39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辆500余台次;排查烟花爆竹销售点(店)380余家次,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21起,行政处罚21人,批评教育18人,取缔无证经营摊点98家,移送安监部门5家,收缴烟花爆竹1300余件;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7起,行政处罚32人,批评教育59人;成功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780余起、192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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