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两人下河电过年鱼被罚

汉江晨刊 2019-01-29 07:18 大字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永明)1月23日,汉滨区渔政站接到市渔业局电话通知,有人在富家河非法电鱼,要求汉滨区渔政站迅速查处。接到电话通知后,汉滨区渔政站立即组织4名渔政管理人员与市渔业局渔政科执法人员一起前往事发地进行查处。

当日16时3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富家河红土岭电站上游发现,大白天有两人正在富家河昌沟河口肩背电瓶进行非法电鱼,执法人员喊话让其上岸,非法电鱼者站在河中心不愿上岸接受处罚。僵持中,河边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执法人员一边联系当地派出所请求协助处理,一边脱鞋下河,踩着剌骨的河水慢慢向电鱼者靠近,将两人劝说上岸接受处理。

很快,建民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经查,两名非法电鱼者都是当地人,看到天气转暖,富家河的野生鱼正是电捕的好时机,便想电些鱼过年吃,没想到下水电鱼不久,就被执法人员查获。根据《渔业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没收电捕鱼设施和非法渔获物,并依法对两人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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