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新修订 汉滨区、高新区等被划为重点污染控制区
华商报讯(记者 张建全)近日,安康市重新修订的《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正式印发实施。《预案》主要对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和预报、预警与响应、减排措施要求、健康防护措施等共10个部分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修订《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为了健全完善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以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预案》为《安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统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和区域应急联动工作。
新修订的《预案》按照统一重污染天气划分标准、统一重污染启动与解除标准、统一区域预警启动标准、统一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的基本要求,根据重污染天气区域分布历史数据及城市地理位置,将汉滨区、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瀛湖生态旅游区划定为重点污染控制区。《预案》中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和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类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在调整应急响应措施方面,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中分别列出健康防护指引、建议性和强制性减排措施,进一步增强对公众健康防护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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