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事记

安康日报 2018-12-28 10:19 大字

1.1月25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号召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

2.2月9日,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3.2月27日,市委第7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安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时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明任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及市级政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吴家仲任办公室主任。会议审定了《安康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4.3月1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召开,时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明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尚伟具体安排部署,正式启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3月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安康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标志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铺开。

6.3月28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办法》,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同步推进。

7.4月4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推进会议,研究市扫黑办建设,安排部署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陈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8.5月3日,市委第13次常委会研究决定,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开展近三年侦办审查审判的涉黑涉恶案件和受理的案件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对核查不清楚、查处不到位的进行补查,并建立与市纪委监委的双向移送机制。

9.7月18日,市委第16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平安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每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县区、部门及个人,每半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织开展一轮专项督导。

10.8月1日,市委、市政府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督查,重点督查政治站位、依法严惩、深挖彻查、综合治理、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工作落实情况。

11.9月2日,市扫黑办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强化司法机关内部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认定的工作指引(试行)》《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工作指南(试行)》《安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前行。

12.9月3日,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6督导组进驻安康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导工作,督导组分别深入各县区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导,肯定了安康市的有效做法。

13.9月6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行业系统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召开行业系统专项治理推进会,启动水利、国土、交通等12个重点行业系统专项治理行动。

14.9月29日,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6督导组召开反馈会,督导组充分肯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俊民主持会议并代表市委、市政府作表态发言,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党委政府第一责任、政法机关主力军责任和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15.9月29日,市委第24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整改方案;启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综合督导;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检察员杨小明、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谢贤梅兼任市扫黑办副主任。

16.10月20日,市委、市政府启动全市第二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督导重点是省委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要求是实现镇办全覆盖。

17.11月23日,市委第29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研究、制定、出台《关于涉黑涉恶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实施意见》《关于市级领导联系县(区)、分管领导包抓部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18.12月3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俊民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郭青委托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明主持会议,会议传达了中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点评了各县区工作,提出了“五个新突破”工作目标,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全面铺开向纵深推进。

19.12月5日,汉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等四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此案系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宣判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2月19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

21.12月26日,市公安局召开侦破以任某某为首的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新闻发布会,对案件侦破情况进行了通报。

截至目前,全市在侦2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1个95人、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28个190人、破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55起,批准逮捕150人、提起公诉64人、依法审判恶势力犯罪案件1案4人,深挖“保护伞”6案7人,通报5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谢鑫鑫 张驰整理)

12月5日,汉滨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等四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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