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的公告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实施意见》(安政发〔2018〕26号)要求,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2018年10月20日起下放企业设立登记权限,除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其他指定管辖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登记一律由企业住所所在地的县区登记机关办理,市工商局原则上不再办理。市工商局对已登记在册企业的变更、注销继续办理。
特此公告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0月18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刘伟)10月15日上午,副市长、市脱贫攻坚指挥部责任副总指挥何邦军主持召开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会议,专题听取指...
安康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安康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