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电又闹事被依法拘留
本报讯(通讯员 朱倩倩 马志君)私自窃电,还要到供电所去闹事?日前,安康供电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
8月14日,安康供电公司洪山供电所员工正在辖区开展营业普查时发现,用户汪某私自越表接线,属于窃电行为。当即,工作人员向汪某宣讲《电力法》第71条和《供电营销规则》第101条相关规定,并现场向该用户出具了“违约用电通知书”,依法依规计算追补电量4752度,现场追回电费2367.92元。同时,向用户出具了违约电费通知书交由对方签字确认。
当日下午,汪某的两个女儿得知此事后,向洪山供电所打电话,以辱骂、恐吓的方式,侮辱供电所工作人员。8月15日一大早,汪某的两个女儿来到洪山供电所,要求供电所退回追补的电费。面对用户的无理要求,洪山供电所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汪某及其家人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但遭到汪某辱骂及推搡,并让家中两位老人留在洪山供电所的办公场所扰乱公共秩序。
为确保供电所财产及人员人身安全,洪山供电所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目前,曹某及其女儿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当地公安部门依法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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