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挂证”,有多少人被“潜规则”?

汉江晨刊 2018-07-03 11:06 大字

□ 记者 杨迁伟

在药店买来的处方药你知道怎么服用吗?相信很多市民都会说,不就是按照说明服用或者咨询一下药店卖药的销售人员就行了吗?很少有人知道,这样用药安全隐患很多。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国家规定,新开药店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执业药师,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审核外来处方和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安康城区很多药店只见执业药师的证件“挂”在墙上,却不见人在岗。市民购买药物全靠自己对说明书的理解,或者导购员一知半解的介绍,这种“挂证”现象,严重影响患者的用药安全,亟需加强监管。

导购员当起“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因其具备专业的医药知识,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审核医生所开具的处方药物是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剂量,以及教导病人服用药物时要注意的事项和服用方法。

近期,安康城区市民王婷反映,其在小区附近一药店购买小儿消炎药时,想请执业药师给予指导,这些药与在喝的一些药物是否会冲突,却发现提供咨询的并非药店公示的执业药师,而是导购员。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安康城区近20家药店,发现95%的药店执业药师都不在岗。位于兴安西路的一药店表示,执业药师请假了,另一药店面对记者询问,不闻不答;位于大桥路和巴山中路交汇处的一药店,称执业药师在参加培训,但说不出在哪里参加什么培训等等;巴山中路一药店表示,执业药师在休假,同一条街的另一大药房直接说不知道,当记者让其提供执业药师的电话时,对方直接不搭理……在部分药店,记者表示要购买阿莫西林、穿心莲等药物,咨询用药剂量和注意事项时,导购员直接一句话:“按照说明书吃。”

记者调查发现,执业医师“挂证”现象普遍存在,而药店导购员因缺乏相关的知识,连一些常规药物饭前还是饭后使用都说不清楚。

执业药师为何不在岗?

既然国家有明确规定,那为何执业药师大多不在岗呢?

城区一知名医药连锁药房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吴女士介绍,近年来安康城区药店数量不断增加,而现有执业药师非常紧缺,这就使得一个执业药师的证件同时被连锁药店三五家,甚至十几家分店使用。

吴女士说,一方面药店要考虑成本,如果每一家店面都聘请一名执业药师,势必增加成本支出。另一方面,执业药师资质的考取并不容易,过关率太低,且耗时耗力。而国家对新开药店营业的准入条件中规定,必须要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的规定。所以大部分药店就选择聘请兼职的执业药师,只是店面开业和一些重大检查时露个面,其它时间不需要在岗。

记者在多个群里以朋友有药店开业为名,发布寻求执业药师的信息,很快就有人主动添加微信,咨询是否需要聘请执业药师,但大多都表示只能兼职。当问及兼职的工资待遇期望时,网名叫LY的表示,按照行情价,1万元左右一年。如果需要应付检查时在岗,工资则要高一些。还有的表示自己的证件已经放在其他药店了,但可以介绍自己的朋友过来。

市食药监局市场管理科科长陈小平介绍,近年来,随着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强力推进,执业药师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紧缺局面,少数药品经营企业为通过GSP认证、取得药品经营开办资格,不惜花重金聘请执业药师,其中,相当一部分执业药师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行政事业单位任职,不能在药品经营企业行使岗位职责,于是,“虚聘虚挂”现象便应运而生,成为药品经营行业内的“潜规则”。

18名执业药师上“黑名单”?

针对市民反映的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情况,陈小平说,自2016年以来,安康市食药监局与人社、审计、卫计部门联手,运用大数据比对,共同打击治理执业药师虚聘虚挂问题,全市共清理虚聘虚挂的执业药师126人,其中2017年上报国家总局执业药师“黑名单”18人。

他介绍说,为了有力遏制执业药师虚聘虚挂现象,由审计部门开展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对医保定点药店进行审查,延伸审计项目。审计时,市食药监局提供全市所有的执业药师注册登记信息,市人社局提供全市所有的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信息,由市审计局将两者的信息进行比对,凡药品经营企业注册登记的执业药师人员信息与在职职工参保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比对一致,就可认定为涉嫌执业药师虚聘虚挂。

经比对,全市有126人涉嫌挂证。市食药监局据此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虚聘虚挂的执业药师进行全面清理,市卫计局将挂证的执业药师向其所在医院进行通报,要求进行批评教育,切实加强管理,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求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严格审查,对不严格履行审查义务,导致把关不严,违规许可审批的,以及在清理不在职在岗的执业药师工作中,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将依据《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构成失职渎职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对企业的检查中,一经发现企业弄虚作假,执业药师不在职在岗的,一律不得通过GSP认证。2017年,市食药局对14家涉嫌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业药师不在职在岗的,分别做出撤销和收回GSP认证证书的处理决定。各县区局综合运用跟踪检查、“双随机”检查、稽查执法办案等手段,全面整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中,对驻店药师不在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17年全市共计处罚24件,收缴罚款1.8万元。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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