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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安康日报 2018-01-04 09:41 大字

一、基本情况

为应对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扭转环境空气质量下滑的趋势,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市中省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环保、规划、住建、城管局和汉滨区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等部门人员,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加,组成2个检查组,对中心城市汉滨区和高新区辖内的建筑及市政工地、道路扬尘、露天烧烤、露天焚烧散煤(木柴)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天来,检查组共检查施工工地34个(其中停工6个)、露天烧烤6家、露天烧煤(烧柴)取暖的28处、道路5条。存在的突出问题22项,具体见附表。

二、有关要求

1.市规划、住建、城管、环保、国土局和汉滨区、高新区等单位和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到位,查处结果一周内报告市政府;要紧盯不放,持续关注,直至问题得到解决;要举一反三,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违法施工、违法渣土运输、扬尘(油烟)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

2.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和汉滨区、高新区要加大对建筑施工(拆迁)业主单位的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引导业主单位遵守环保法规,履行环保责任,不能只抓生产、只顾经济利益而忽视环保、不履行环保责任。要群防群治、教育广大群众切实提高环境保护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污染治理,共同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安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安办发﹝2016﹞64号)和《安康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安政办发﹝2016﹞23号)要求,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区两级环保、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要锲而不舍地加大对辖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散煤(木柴)燃烧、露天烧烤等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力度,加大巡查、检查、抽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监管工作不力、不作为或慢作为等为政不为或渎职失职行为,责成监察部门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大气污染防治检查问题清单

安康市中省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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