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安康率先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汉江晨刊 2017-11-21 10:4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孙妙鸿 牟庆红 通讯员 钱月娟 文/图) 11月17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康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安康中院新闻发言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康通报了安康市率先进行试点工作情况。

据悉,长期以来,受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律师资源匮乏、经费保障不足等因素制约,安康市刑事辩护率整体不高,无法充分保障被告人在审判阶段的合法权益。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陕西高院、省司法厅确定安康市进入全省首批试点名单。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安康中院与安康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安康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安康中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安康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出台,拓宽了法律援助的范围。明确将通知辩护的范围扩大到法院审判阶段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所有一、二审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明确一审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案件可能被发回重审。第一审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应当认为是剥夺或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强化了律师执业权利。从知情权、调查取证权、申请出庭作证权三方面强化了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辩护权利,同时强调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和重视律师辩护意见,对于律师依法提出的辩护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作出有针对性地分析,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加大对辩护律师的监督指导力度。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对辩护律师的监督指导职责;从经济上保障律师参与该项工作的积极性。《细则》规定建立市、县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补贴按照省司法厅和财政厅共同制定的补贴标准支付。工作经费由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预算管理,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细则》还对律师辩护质量和执业操守提出具体要求,规定辩护律师不得煽动、教唆和组织被告人、近亲属以违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恶意炒作案件,对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不得违反规定披露信息;不得教唆被告人翻供、隐匿、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据了解,西安中院、安康中院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单位,安康中院率先启动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新闻推荐

安康市举行知识产权主题报告会

本报讯(实习记者王旭)11月15日,安康市举办第七期“科技大讲堂”知识产权主题报告会。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连业作专题报告。张连业以国际视野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主题,从“怎么看、怎么干、怎么想”...

安康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康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