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报安康京昆高速事故:全面排查八百公里以上客运班线
中新网8月17日消息,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通报指出,要对800公里以上超长客运班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有效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要从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迅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
8月10日晚23时许,一辆牌号为豫C88858号的客车自成都驶往洛阳,途经京昆高速公路安康段秦岭一号隧道南口,撞向隧道口发生交通事故。目前已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张远 摄
通报介绍,2017年8月10日23时34分,河南省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车牌号为豫C88858的客车(核载51人、实载49人),从四川成都出发前往河南洛阳,当车辆沿京昆高速公路行驶至陕西安康境内秦岭一号隧道南口(1164公里930米)处时撞至隧道口外右侧山体护墙,导致车辆严重变形损毁,共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目前,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通报提到,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对800公里以上超长客运班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或实行接驳运输,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效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并纠正驾驶人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从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牢抓住暑期、汛期等关键节点,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和通行秩序管控力度,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以“两客一危”车辆和“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校车、工程作业车等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道路运输车辆超范围运营、无资质非法运营以及客运车辆违规站外揽客揽货、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对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迅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开展高速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连续采用设计极限值组合等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有效提高道路安全水平。各地区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通过安装道路护栏、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措施,提高道路安全水平。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组织在电视媒体、客运站、服务区、客车上播放《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并加大手机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带、使用安全带的氛围,有效提升客运车辆乘客主动佩戴安全带的意识。要督促道路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要求,车辆安全带破损、不能正常使用的客运车辆不得报班发车,乘客未佩戴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出站运行。
五是突出做好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督促各类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确保不留死角盲区、不漏一个岗位、不落一个环节。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出行密切相关的高层建筑、城镇燃气、民航等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灾害威胁严重的地区和企业单位的检查力度。要带着专家查,切实做到内行查问题;要带着执法人员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都要严格执法和问责;要带着媒体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原题为《安委会:对800公里以上超长客运班线进行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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