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来了,失业险参保职工有“红包”领取
本报讯(记者 杨迁伟 实习生 陈凡)近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为弘扬工匠精神,引导企业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提升就业竞争力,即日起,凡是符合条件的安康市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可领取一笔技能提升补贴。
据了解,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符合申领的对象,首先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同时,要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职业目录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均可在本人参保地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技能提升补贴。
那么,究竟可以领到多少“红包”呢?记者了解到,此次补贴分为3个档次:职工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500元;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2000元。
凡是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社会保障卡,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方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审核通过后,补贴部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跨统筹地区迁转的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应持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补贴有效证明,方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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