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二批)
截至2018年11月20日22时,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安康市环境信访投诉件33件,现将第十二批3个问题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472
安康市岚皋县滔河镇东河村有两处非法挖山毁林采煤点,一处在东河村的岩屋沟,挖山毁林面积约1800亩,另一处位于三溪口的国有林区,挖山毁林面积约800亩,以上两处挖山区位于秦岭大巴山核心区,属南水北调汉江一级支流岚河水源区,为天然林重点公益林区,包括国家珍稀保护树种珙桐、红豆杉等,毁林蓄积量约2万立方米;2017年东河村岩屋沟采煤厂因煤层量少放弃继续开挖,但三溪口国有林区的采煤厂未能停止挖山毁林。
岚皋县
生态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但群众反映的两个矿区不属于秦岭大巴山核心区、南水北调汉江一级支流岚河水源区,采矿区水体属于汉江Ⅳ级支流、岚河Ⅲ级支流,属汉江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11月15日至16日,岚皋县安排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资料核实,群众信访反映的岩屋沟、三溪口两个采矿区归岚皋县朝阳矿业公司朝阳煤矿所有,该公司于2008年9月19日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为1.7154平方公里,矿种为石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采矿区在岩屋沟,国土、林业、安全设计等审批手续齐全。该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申请将开采方式变更为露天/地下开采、变更矿区范围面积为2.9907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6万吨/年,新增加三溪口采矿区一处。2017年8月28日,该公司办理了矿权延续手续,有效期截止2020年8月5日。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共批准岩屋沟采矿区占用林地19.1147公顷(合286.72亩),省林业厅批准该公司三溪口采矿区占用林地1.88公顷(合28.2亩)。2018年7月,县农林科技局现场核查,岩屋沟采矿区实际占用林地17.76公顷(合266.4亩),三溪口采矿区实际占用林地1.88公顷(合28.2亩),均未超过批准占用的控制指标。
岩屋沟矿区自2008年9月2日开始筹建至今,于2017年6月终止露天开采恢复井工开采方式,县经贸局于2018年5月批准该矿复工建设, 县检查组11月15日发现已掘进矿硐200余米。终止露天开采后,该公司向县国土局、农林科技局递交了矿山环境恢复、植树绿化方案,并同步进行植树绿化,两部门对该矿分期植树情况进行了检查,目前已完成恢复整地面积2.79公顷,完成植被恢复面积11.4792公顷,其中10.2033公顷临时占用林地恢复任务已完成。三溪口矿区实际使用林地面积1.88公顷,于2013年底停止开采,并于2018年10月制定了《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计划于2019年6月完成治理任务,目前正进行矿区治理。
经岚皋县农林科技局核查,除三溪口矿区有珙桐外,两矿区无其他珍稀濒危和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植物,没有古树名木。根据2011年2月岚皋县森林调查设计队《岚皋县三溪口石煤开采占用林地采伐林木作业设计》,国营林业总场在三溪口采矿区两次总采伐林木蓄积量为153立方米,采伐林木未涉及珙桐保护植物。生产经营期间,岚皋县森林公安机关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矿的违法举报,也未发现其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
2017年3月开始,该公司按照原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要求,对占用林地进行矿山植被恢复。2018年7月15日,该公司已按照要求编制完成了新的“二合一”方案,并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待2018年11月24日公示期满市国土局将批准实施。
是
针对矿区有一处新开采矿硐未办理环评手续未批先建问题,岚皋县环保局依法责令该矿立即停止建设,在未获得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处罚款11万元;针对水保方案未审批擅自开工建设问题,县水利局责令立即停止建设,15日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针对岩屋沟矿区一露天矿硐在恢复治理时未封堵,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县经贸局责令其30天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目前,该煤矿按要求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岚皋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县经贸局局长卢修勇、县环保局副局长张军诫勉谈话,给予县经贸局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祝振新警告(政务)处分。
2
482
安康市汉阴县城南广场晨练打陀螺(陀螺协会)从早上6:30到8点噪音扰民。
汉阴县
噪音
经调查,该投诉问题属实。汉阴县调查发现,汉阴县城南广场早上6时30分至8时存在群众打陀螺声音较大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问题。2018年10月起,汉阴县城管执法局在城南广场派驻专门管理人员,并在醒目地段张贴《严禁在广场内打陀螺的通告》,对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的打陀螺人员第一时间予以劝导制止。
是
汉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对2名陀螺协会代表进行了劝导,向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在锻炼时不得产生高分贝噪音扰民。经宣传教育,2名代表对群众诉求表示理解,承诺今后不在早上8点前打陀螺,确保噪音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3
509
对安康市白河县卡子镇大桥村1组小沟陈家湾陕西华地矿业有限公司污染案件处理情况不满意,投诉人反映各部门到现场并未解决问题。投诉人反映:现在每晚该公司产生的血红色污水继续排放至旁边的大沟小沟里,该河水为村民饮用水,导致村民无水可饮。烟尘污染已停止,但炼矿炉未拆除,据投诉人说,厂区人员说等不检查了继续炼矿。
白河县
水
经核查,该投诉问题属实。陕西华地公司烟尘污染已停止,炼矿炉未拆除属实;各部门到现场未解决问题、该公司产生的血红色污水继续排放至旁边的大沟小沟里、村民无水可饮以及厂区人员说等不检查了继续炼矿不属实。本问题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一批交办的受理编号为9的问题重复。华地矿业公司存在的违法问题已依法处理到位,监管单位的责任已追究到位。11月15日,白河县安排相关部门再次进行现场核实,该公司所有罚款已缴纳到位,正按要求进行整改,沟道内堆积的土方已清理完毕,非法占用的土地已恢复原状,复耕土地22亩,3个矿硐已全部封闭,非法占用的390米沟道已治理到位;厂区内原废旧管道已拆除,新建了生产废水循环池,生活污水全部纳入三格化粪池;厂区外大沟、小沟水体清澈无异常,不存在血红色污水排放到大沟小沟问题。白河县环保局现场对水质进行取样送检,11月19日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该公司现有的2座焙烧平窑于2006年建成,用于煅烧提钒,而非冶炼,未另建其它“炼矿炉”。该公司称,公司目前正进行整改,在未完成整改和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会开工生产。
是
白河县成立了华地矿业公司环保问题现场整改督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陕西华地矿业有限公司环保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组织精干力量进驻现场,蹲点抓整改落实,积极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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