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尽艰辛,只为35位农民工
案件执行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的终端环节,是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关,是群众看得见的正义。执行工作能迅速及时,不仅能点亮人民群众心中那盏神圣的法律明灯,也会向整个社会展示出法徽的力量。今年我院执行的宏钢建材执行案就让我深深体会到了这些。
2016年12月初,汉阴县政府通报了汉阴某建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014年3月,该公司将制砖厂承包给了陈某,陈某便在汉阴当地招揽工人开窑烧砖。可该砖厂安全设施不达标,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停止生产。陈某在经营砖厂中,本来就负债累累,这一停产,陈某索性失踪躲债,顿时让在砖厂干活的35名农民工的30余万元工资没了着落,他们便开始信访。信访部门引导农民工进行了拖欠工资裁决,可砖厂负债,现承包人下落不明,原承包人又不认账,与会单位都觉得棘手没法解决。
听完案情通报,我当即表态,仲裁决定就是执行依据,此案涉及弱势群体,许多农民工或许还靠着这点工资过年,必须要尽快兑现到位,农民工只要相信法院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我深知这一案件的难度,表态容易,真正执行到位很难。回到院里,即成立由我负责的执行工作小组,制定执行方案,形成了两条意见:一是将砖厂设备查封,将停产前已生产的30多万块成品砖先行变卖,支付给农民工一部分工资;二是依法对该厂法人钟某进行传唤,让他尽快筹款兑现农民工工资。会后,一方面执行局的干警便四处联系买家销售砖坯。一方面对钟某进行了司法拘留。经我和执行干警四处联系,最终将30多万块成品砖销售出去,变得现金8.5万元。1月20日,也就是农历小年这一天,将第一笔款进行了兑付,我终于第一次见到了35位农民兄弟稍有轻松的笑容。
而另一边,钟某被拘留后,经过多次做思想工作,最终钟某的亲戚张某某提出愿意以自己在漩涡经营的酒店做为担保,约定在2月20日将剩余的工资欠款全部交清。有了承诺,我院于1月26日对钟某依法解除了司法拘留。
转眼2月20日约定交清欠款的日子已到,钟某及担保人张某某迟迟不能履行承诺,在被执行人多次延迟给付时间后,执行局果断出击——查封担保人的酒店!酒店查封后,张某某和钟某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又交了9万元,并再次承诺剩下的执行款一定会在4月20日全部交清。执行局又立即进行了第二次兑付。
为了保证案件得到执结,在第二次执行后,我们没有单纯等到第三次交款时间,而是又专门开会研究下一步执行方案。我提出如果能引入第三方有资质的人承包砖厂,既能垫付剩余的执行款折抵承包费用,保证案件执结,还能盘活砖厂发挥效益,更能解决周围贫困户就业,这样做可以达到一举三得的效果。我的意见得到与会人员一致同意。于是,执行局立即多方联系有资质的承包方,终于在4月中旬,该建材公司与吴某某达成了承包协议,由吴某某先行垫付了执行余款16万余元折抵他承包砖厂的承包费。由此,35名农民工所有工资全部执行到位。
5月18日,我院对剩下的农民工工资全部进行了公开兑付。35名农民工兄弟领到全部工资后兴高采烈,农民工代表还突然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道:“秉公执法为民办案、清正廉洁百姓拥戴”。看着35个欢欣鼓舞的农民工兄弟,再看看锦旗,执行局的不少干警都流下了眼泪,我深深知道,这泪水既包含着半年来的艰辛付出,也包含着干警们对法治的坚守。
(作者系汉阴人民法院院长)
□ 周根龙
法院院长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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