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工作初见实效

西部法制报 2019-12-05 03: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洪钧通讯员祝军)在公安机关综合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是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的重要举措。10月23日,安康市白河县检察院派驻检察室正式成立。一个多月以来,该院派驻检察室共受理监督线索5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书面纠正违法3件,派驻检察室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按照院党组提出的“有牌子、有场所、有制度、有人员”的“四有”标准,该院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商,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专门设立了派驻检察室,配齐了办案设备。该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按月派驻工作人员,开展具体的监督工作。工作中,该院制定了《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工作规定(试行)》,规范了派驻检察室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流程,要求派驻工作人员实事求是、依法规范开展工作。为及时全面掌握区域内刑事案件的立、撤案情况,该院要求公安机关每月5日前向派驻检察室提供上个月的立案、撤案工作台账,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对工作台账及时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后,依法启动相关程序进行监督。该院派驻检察室成立后,检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一线,扩大了监督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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