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出台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务出行保障办法

安康日报 2019-07-11 07:0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袁长青 柴青红)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近日,白河县印发了《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务出行保障办法(试行)》。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适用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单位、人员、范围等内容。根据办法规定,事业单位人员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实行限额标准,县城规划区内的最高日报销限额标准不得超过30元,镇域内的最高日报销限额标准不得超过20元。在报销程序上实行据实登记审签公示制,事业人员在保障区域范围内公务出行据实填写公务出行登记审核表,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报销。

据悉,该办法于6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将有效加强事业人员公务交通费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支出,节约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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