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基层“小矛盾” 换来社会“大和谐”

汉江晨刊 2019-07-02 07:00 大字

通讯员 程涛

近年来,白河公安局从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源头着手,在前期预防上下功夫,在源头化解上出实招,在深层次治理上作文章,全面整合社会资源,凝聚警民合力,探索出一套社会治安管理的“组合拳”,确保社会治安更和谐,人民群众更满意。

依托“三支队伍” 扼住治安管理的源头

治安问题抓源头是关键。白河县公安局依托专职巡逻队、红袖章治安积极分子、“一村一警”工作队、“三支队伍”,把治安管理的阵地前移至每一条街道,把感知微小矛盾的触角延伸至每一个村组,在巡逻防控及前期预防上做足“功课”,形成网络化巡防,动态化管控,警民齐抓共管的治安管控格局,从而扼住治安管理的源头。

在长期工作实践中,该局结合县情实际,积极争取支持,先后成立巡特警大队、下卡子省级公安检查站两个正科级建制机构,2018年10月份,专题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再次补充20名反恐专业队员。在总警力不足200人的情况下,该局每天部署超过20名的警力面向街面,形成了“巡警巡线,派出所管面,检查站封口,多警种无缝衔接”的城区治安管控格局,搭建起了一张立体化的治安防控大网。

城区治安得到有效管控,如何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破解农村治安管理的瓶颈?该局通过发动群众力量,大量吸收社会治安积极分子,成立红袖章治安巡逻队,拓展农村治安防控力量,让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社会治安管理当中,成为农村治安管理的强大后盾和力量之源。同时积极建立驻村工作队,推行“一村一警”制度,形成 “村村有警、月月见警”良好氛围,真正把警力沉到基层。

用好“三方力量”,抓住矛盾调处的关键

随着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也复杂多发。能否处理好小矛盾,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早、在小,消除在萌芽状态,极大地考验着基层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能力。白河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大情报、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以“不躲、不推、不等”的担当精神,用好“政府、社会、家庭” 三方力量,搭建“公安+N”调处平台,将矛盾化解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了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对于群众内部问题引发的治安纠纷,该局充分发挥村级人民调解组织、治安积极分子、当地名人等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担任治安调解员,发动广大群众的力量解决群众问题,用好群众语言解决群众问题。对于农村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该局充分利用亲情的力量做好这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建全“两大机制”,统一法律与社会效果

在治安管理工作中,惩罚与教育是相互依存的一个整体,如果为了惩罚而惩罚,将会失去治安管理的目的,如果脱离治安处罚手段而教育,往往达不到教育的效果。白河公安局通过建立“案件回访、民主评议” 两大机制,将治安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最大化地统一起来,真正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人、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该局通过建立“受害人、被处罚人、案件当事人”的“三必访”案件回访制度,及时掌握案件处置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及时准确了解到案件当事人对接处警、案件处理情况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不足,了解相关人员的思想状况,进一步了解掌握矛盾纠纷的症结,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管理工作。

对于治理农村地区因旧风陋习引发的治安突出问题,该局将治安管理与加强农村新民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与村级组织沟通交流,利用村民大会,党员大会等途径,通过案件宣讲,当事人现身说法等形式加大对“黄赌毒”治安案件的宣传力度,通过摆案件、摆事实、摆后果、摆法律,邀请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将治安管理工作融入新民风建设,让抵制旧风陋习成为广大群众的行动自觉,让良好的社会风气成为提升治安管理的有力抓手。

近年来,白河县“两率两度”连续在全市领先,治安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行政复议率0.1%以下,民转刑案件发生率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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