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省级安全发展 示范城市公示
按照《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规定,阿坝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州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并聘请省级层面城市安全专家,对汶川县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并对《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0版)》中的项目进行了现场复核。经征求州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后,拟向省安委会推荐汶川县申报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阿坝州安办反映汶川县在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中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日。联系地址:阿坝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马尔康市美谷街133号豪庭名人酒店7017);联系电话:2822923。
阿坝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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