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改革春风铸小康之梦
本报通讯员赵灵芝刘成军包婷婷
“由走街串巷的小摊贩发展到拥有自己的公司,我亲身经历了改革开放40年带来的大变化。”谈及这些年的经历,康县兴源土特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郑文山感慨颇多。他打心眼里感谢国家的政策,尤其是税收扶持政策。
1982年,郑文山高考落榜,随后南下广东打工。正值改革开放初期,康县也逐渐开放市场,准许个体经济全面发展。郑文山萌生了回乡创业的念头,他向信用社贷款2000元,背一杆秤,骑上自行车,跑遍全县收购木耳、香菇等山货。
“在各乡镇收购产品时,经常碰到税务所的同志征收税款,他们和我一样风里来雨里去,在崎岖的山路上奔波,挺辛苦的。从那时候起,我就决心当一个诚信纳税户。”
2006年,康县兴源土特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我们公司从原有的个体经营模式转变为公司经营,再升级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进入跨越式发展,真正打开产品销路,离不开税务部门的大力支持。”郑文山说。
“5?12”汶川大地震,陇南成为重灾区。大难之中,郑文山又一次感受到国家政策的温情。税务干部及时上门,核实兴源公司在地震期间损失的资产,并按税法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报备,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依法进行核减,最后按国家有关规定,郑文山拿到了灾后重建贴息贷款资金500万元,确保了生产正常运转。
“康县税务干部经常上门,宣讲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这些年,凡是该享受的税收优惠公司都享受到了,每年公司至少能省20万元左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仅2015-2017年,公司就累计免税销售568.03万元。”郑文山说道。
2016年,康县被列入首批“国家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范围,很快,省、市、县税务系统上下联动,对小微企业、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印发了《支持服务农民工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并发到各乡镇,通过12366短信平台、税企QQ群、微信微博等进行广泛宣传。
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国地税合并后新成立的康县税务局,依然保持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的“农民工创业就业服务窗口”和返乡创业服务岗,实行咨询、受理、审批“三优先”;推行限时办结、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实现对农民工创业就业服务零超时、零距离、零延期;电子税务局“全程网上办”,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最多跑一次清单”提高了办税效率。
通过政策辅导和产业规划,康县税务局扶持扶贫帮扶点返乡农民工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精选特色种植创业;扶持返乡农民工养殖蜜蜂,申请创建品牌……
目前,康县由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开办的专业合作社达到120多户,中药材种植销售额达1055.72万元,减免税额17.94万元。
“一枝一叶总关情”,改革开放40年,康县税务部门优举措、强服务,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多措并举、政策搭台、服务领路,助推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走出一条支持服务农民工创业就业路,实现了税收、企业、社会“多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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