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违规遇险,救援费该不该自担?
□安静/文 张辉/图
10月2日,24名中外驴友深夜被困深圳七娘山;10月3日,4名驴友被困尚未开发的珠海观音山。10月5日,有3人在徒步穿越阿坝州汶川县卧龙自然保护区时被困,急需救援。由于出事地点位于高海拔原始森林,属无人区,警方虽出动16人,历时1天,仍未到达被困者所在地域。
驴友以身犯险,在未报备之情况下,穿越危险地区的任性行为屡禁不止。驴友被困,救援费用如何分担引发了舆论争议。有网友认为,应该先找人,找到人之后再决定收不收钱;也有网友认为,应该让驴友自付救援费用。对此,我们该如何看待?
驴友被困,为何网友态度冷漠?
但凡有驴友被困(不管是不是驴友的过错),网友对此类事件大多呈冷漠甚至攻击的态度是有原因的。
2010年,18名复旦大学生被困黄山未开放区域。为救学生,一名民警坠崖牺牲。此事在当年引发巨大讨论,由于被困者获救,救人者死亡,网友的立场更是完全倒向谴责驴友的一方。虽然也有少数人认为,把民警发生意外的责任全部归咎于大学生不是很公平,但在个体生命逝去面前,在驴友存在明显过错的背景下,对驴友的谴责到达顶峰。
据中国登山协会统计,2016年发生登山户外运动事故总人数达1268人,与2015年相比有大幅增长。尤其在某些地区(比如秦岭鳌太线),地方政府救援驴友每年要花费巨资。鳌太线,是驴友们的称谓,即纵贯秦岭鳌山与太白山之间的一条主脉线路。这条直线距离约32公里、实际穿越约80公里的路,隔开了中国的南北,也是秦岭山脉海拔最高的一段主脊,被誉为“中华龙脊”。这条线路上的救援费用,基本由当地政府和志愿者承担,志愿者不仅需要自费购买救援设备,还需要对救援产生的费用进行AA分摊,这一点也让很多网友觉得任性驴友是“白眼狼”。
人是要救的,甚至不计代价地救
有网友认为不应该救驴友,更多的是表达一种态度,而并不是真的认为生命不该被珍惜。
据江西三清山风景区介绍,景区仅2016年就有3起驴友遇险事故,2015年有5起。这些驴友绕过景区收费窗口,走人迹罕至的山路进入景区,这些道路多是山民曾经留下的,但因久不使用难以辨认,强行进入容易迷路。在景区的明令禁止下,还是有驴友铤而走险。
救人的必要性,其实无需多言。根据我国《旅游法》《消防法》,旅游遇险者的营救属于政府的应尽之责,是在公共危机事件中应该履行的义务。在事故发生时,政府在第一时间尽快展开救援是完全应该的。在任何一个国家户外救援中,政府都是最主要的参与者。我们尊重探险家,但很难尊重无视规则的驴友们,因为他们对风险的把控及对人类极限的探索能力和职业探险家相比,都存在天大的差距。但是,不管从法律还是人道的角度考虑,也不管我们如何看待驴友,在他们面临险境时,救援是第一、唯一选择,在这件事上,其实并没有讨论空间。
驴友自付救援费用,这个可以有
政府承担救援责任,这没问题,但救援费用呢?目前,我国对驴友探险活动的规范及监管,多是通过地方政府规章、行业自律规则加以引导和约束,而发生事故后,驴友的违规成本也比较低。
为此,今年3月,安徽省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徽省旅游条例》,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进入景区的旅游者不得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活动,违反规定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产生的救援费用,应当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相应承担。可以说,安徽迈开了驴友自付救援费用的第一步。
驴友自行承担救援费用,意义大于争议。
首先,可以安抚纳税人的情绪。对待救援费用的支出问题,很多人认为被救助的人大多不是当地居民,却要花费当地人数额巨大的税金,非常不公平。
其次,能让整个社会对户外探险的危险性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比如,是不是能够促使驴友购买商业保险?在欧洲,保险公司对爬山、滑雪、水上和空中等高风险运动设有“特种保险”。一旦驴友遇到险情需要救援,保险公司可承担一部分救援费用,分担了政府和驴友自身的责任风险。
再次,也是最重要的是,让驴友们对救援费用自付有助于形成这样的社会共识:驴友们的任性行为,是需要责任自负的个人冒险行为。
@梅麒麟:一些山多的地区,已经通过地方立法对驴友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往往违规成本太低,几百元的罚款远不足以折抵动辄数万元的高额救援费用,威慑力还不够。
网友糖朵多:驴友们的任性冒险,除了给自己带来欢愉外,并不产生任何社会价值。
@布达佩斯&:要把驴友们的冒险行为严管起来,比如设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每条冒险路线都要提前进行报备。
新闻推荐
美国博士入川当全科医生带来老婆和三个孩子,还邀请医生朋友来成都定居
带来老婆和三个孩子,还邀请医生朋友来成都定居刘杰森一家。汶川地震灾后救援中的刘杰森。受访者供图这5年过去几年,刘杰森作为讲师,参加了成都本地很多专科医生的培训活动,还在华西金卡医院...
汶川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汶川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