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公安局关于对查扣的无主车辆处理的公告

四川法制报 2018-05-15 01:35 大字

下列24辆汽车于2015年1月1日-2018年5月1日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驾驶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为接受处理,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主机动车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予公告,该车辆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前往松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公告3个月期满仍不前往接受处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按无主车辆依法处置。请车辆所有人在公告期内前往松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取和咨询相关事宜。地址:松潘县青云镇红花屯村交警大队,咨询电话:0837-7232387(交警大队办)、0837-7232793(松潘县公安局局办)。

松潘县公安局

2018年5月15日

新闻推荐

十年后,重回松潘支教点

图为2008年汶川地震后,学生们用黑板报表达对安徽省社会各界援助的感谢。资料图片“非常激动,非常荣幸,真的没想到十年后我还能再回到松潘看一看,不知道那里变成什么样了,教过的学生们恐怕都已经成...

松潘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松潘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