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200万元 阿坝“20条”干货扶持文化产业发展

阿坝日报 2019-03-06 11:31 大字

■川报记者 徐中成

“对被评为非遗传习基地和传统工艺工作站的单位,阿坝州政府将给予10至50万元的补助”,这是壤塘觉囊时轮藏香传习所负责人马角玛最近几天听到的一个好消息。

2010年,40来岁的马角玛在壤塘县上壤塘乡仁棚村创办了藏香传习所和藏香厂,通过对野生藏草药的采集和研究,制作的藏香、手工皂、香水受到了市场的关注和认可。“有了政府更大力度的支持,我们研制的非遗产品会卖得更好更远。”马角玛说。

记者从阿坝州文广新局了解到,作为阿坝州政府今年的“一号文件”,州政府日前已印发了《阿坝州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出台20条“干货”的政策措施,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文化产业和文化企业市场化、集聚化和专业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

作为藏羌彝文化走廊的重要节点,阿坝州目前仅有文化企业82家,文化企业经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10个,1亿元以上的1个;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个,州级文化产业园区4个,2017年实现产值6.1亿元。

为鼓励文化企业进州落户,《办法》提出,文化企业在州内租用办公用房,自设立或 引进之日起三年内按市场公允价给予一定房租补贴,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同时,鼓励文化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培训文化产业人才,并给予相应补贴。对当年度新列入国家文化产品出口基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文化产品出口基地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办法》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利用现有产业载体或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文化产业园区,被评为州级文化产业园区,补助100万元;被评为省级文化产业园区,补助150万元;被评为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补助200万元。

阿坝州还奖励精品佳作,对反映该州题材获得国际级、国家级、 四川省级和阿坝州级重大奖项的传媒影视、动漫游戏原创作品、优秀剧 节目,根据获奖等次,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州内文化企事业单位创作的反映本州题材的微电影、漫画、网络剧等拥有著作权的新媒体原创作品在知名网站首播也将给予奖励。其中,优秀微电影时长不少于10分钟、年累计点击量不少于200万的,每部最高奖励2万元。

阿坝州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全州还将开展振兴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计划,探索“非遗+扶贫”的发展模式,力争培育105个文化扶贫主体,助力打赢脱贫奔康总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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