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林业法治建设为林业现代化保驾护航

阿坝日报 2018-11-21 10:22 大字

本报讯(马吉礼)阿坝州历来重视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并结合实际,陆续制定和出台了两个地方性条例、两个应急预案和众多林业部门规章制度,为林业现代化保驾护航。

2009年12月1日颁布实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近年来,社会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但湿地生态系统仍然面临着盲目围垦与改造、污染、外来物种入侵、生物资源过度利用等破坏和威胁,导致面积减少、生态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阿坝州实施该条例后,通过多方努力,加强了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维护了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了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014年12月25日颁布实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条例》。条例出台后,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省林业厅和相关部门多次到阿坝州调研学习经验。通过持续不断的加强宣传和狠抓落实,在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7年9月21日修订并印发了《阿坝州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该预案的修订和实施,为有效调动各方力量,及时处置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蔓延,保护生态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7年12月29日修订了并印发了《阿坝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把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落实。通过加大森林防火、生态管护工作机制探索实践力度,推行森林保险、网格管理、群众参与等创新举措,使广大群众在森林防火中得实惠、在绿色发展中尝甜头,森林防火工作的内生动力不断释放,植绿护绿的意识转化为具体行动不断加速,森林“天然守护神”的作用充分体现,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退耕还林成果得到持续巩固。2017年4月,林业厅在全省林业生态扶贫工作现场会议上,对阿坝州的森林防火、生态管护的有益做法、经验进行了表扬和肯定,并要求全省林业系统向阿坝州学习。

在大力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州、县(市)林业部门全面建章立制,严格贯彻落实。一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复议和应诉,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立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决。三是做好林业政务信息公开,以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行林业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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