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拒乘“黑车”
随着阿坝州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一些未依法取得客运车辆经营许可的社会车辆进行非法载客营运(以下统称“黑车”),严重影响了客运市场秩序,给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
一、什么是“黑车”,“黑车”的特征
1、“黑车”是未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而擅自从事旅客运输业务、没有领取道路运输证而从事有偿服务的非法经营车辆。
2、“黑车”都是以低价格的方式在站外或道路上私自组客、喊客或拉客,没有安全和服务质量的保证。
3、“黑车”多为私家小轿车、代步车,车辆类型多为面的和低档小轿车、小型SUV等。
4、“黑车”车身颜色纷乱繁杂,五颜六色。
5、“黑车”没有明显的出租标志,没有出租顶灯和空车灯;车内无计价器、监督电话、监控摄像头,没有计价器而是与乘客约定价格,不给发票,不公示司机和车辆身份。
二、乘坐“黑车”的危害
1、“黑车”保险手续不齐,无正规客运车辆承运责任险,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没有能力赔付,车主经常弃车逃跑,乘客的生命财产得不到保证,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痛苦和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2、“黑车”未经有关部门定期检测,缺乏日常的保养维护,车辆技术状况差,车辆安全无保障,容易发生机械事故。
3、非法营运车辆驾驶员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服务乘客的意识还很淡薄,部分“黑车”驾驶员为追求利益,刚拿到驾驶证甚至没有驾驶证就敢从事载客活动,将乘客的权益当儿戏。
4、为争客、抢客、躲避运管部门检查,“黑车”驾驶员经常违规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极易引发行车安全事故。
5、乘坐“黑车”的人员复杂,极易发生偷盗、抢劫、打架、调换假钞、酒后闹事等治安事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
6、“黑车”经常发生甩客、绕道、价格欺诈等现象,乘客权益无保障。
7、容易破坏交通营运市场的秩序,损坏正规营运车辆的合法权益。
三、合法营运的出租车特征及好处
1、合法营运的班线客运、出租车辆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许可的运输乘客的营运车辆,有交通运政部门核发的线路标志牌和运输企业标志。
2、阿坝州合法的客运班车有四川翔云运业、阿坝岷江运业、阿坝九黄运业,阿坝九寨黄龙机场客运公司等,承担全州道路客运业务。阿坝州合法出租汽车都有明显的出租标志:出租车车辆全部为统一的颜色,车型有捷达、桑塔纳,现代等,有出租车标志、门徽,有九运、噶玛隆珠、大禹、德乾、西羌、澜峰、岷江等公司名称及标志,车辆顶部有LED顶灯、车内有计价器、空车标志牌、温馨提示牌、监控摄像头、统一的座套、车门和车内有监督举报电话。
3、合法营运的班线客运、出租车驾驶员均取得了相应资质的驾驶证,并且驾龄在3年以上。
4、合法营运的出租车驾驶员均取得了相应资质的从业资格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并经过严格的培训、考核,安全意识较强。
5、合法营运的班线客运、出租车辆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检测,每年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所年检一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年检一次。
6、合法营运的班线客运、出租车辆都有足额高额保险(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其他商业险等)。如果发生意外事故,都有客运企业、出租汽车公司作为后盾,能及时出面协调处理事故,乘客损失能得到有效补偿。
7、合法营运的班线客运、出租车受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发生服务质量问题,由公司和管理部门协调处理,给乘客及时解决。
四、阿坝州“黑车”分布区域
阿坝州汽车客运站周边范围,县城主要街道的人流集中区,例如医院、学校、商业中心,各乡、镇政府周边范围(多为面的、私家车、各种类型小轿车及代步车)。
五、对非法营运车辆处罚的法律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珍爱生命,拒乘“黑车”
国家公职人员、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带头做市民的表率,自觉抵制“黑车”,拒绝乘坐“黑车”。作为普通市民的我们又该怎么做?主动参与,做好监督。在平时遇到非法营运车辆时可随时拨打“12328”交通服务监督电话向交通运输部门投诉反映。
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阿坝州公路运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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