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阿坝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阿坝州统计局 2018年4 月 16日
阿坝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州16.92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98.6%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有15.49万户,占91.6%;拥有2处住房的有1.11万户,占6.6%;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有792户,占0.5%;拥有商品房的有5717户,占3.4%。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或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石)木结构的有10.6万户,占62.8%;砖混结构的有4.2万户,占25.1%;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有1.5万户,占8.7%;其他结构的有0.6万户,占3.4%。
二、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农户有3.3万户,占19.6%;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有0.4万户,占2.5%;使用卫生旱厕的有2.9万户,占17.7%;使用普通旱厕的有9.2万户,占55.4%;无厕所的有1万户,占6.3%。
三、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注:按电视节目接收方式分的户比重是指使用不同电视节目接收方式的户占拥有彩色电视机户数的比重;上过互联网手机比重是指上过互联网手机数量占登记户拥有手机总数的比重。
平均每百户农户拥有小汽车26.9辆,摩托车、电瓶车47.8辆,淋浴热水器66.6台,空调3.3台,电冰箱72.1台,彩色电视机104.1台,电脑10.4台,手机244.9部。
四、主要生活能源
注: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100%。
农户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有8.97万户,占53%;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有0.62万户,占3.7%;主要使用柴草的有12.49万户,占73.8%;主要使用煤的有0.91万户,占5.4%;主要使用沼气的有0.29万户,占1.7%;使用其他能源的有2.52万户,占14.9%;主要使用太阳能的有0.28万户,占1.6%。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包括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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