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被命名为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阿坝日报 2021-01-25 09:32 大字

本报讯(微茂县)1月19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阿坝州茂县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据介绍,茂县辖11个镇、108个村(社区),总人口11万。境内居住有藏族、回族、汉族等18个民族,其中羌族10.2万人,占92.7%,约占全国羌族总人口的30%,是全国最大的羌族核心聚居区。自2010年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来,茂县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各行各业共同发力,为党建引领、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谐稳定、文化繁荣注入了强劲动力,共同开创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

在示范创建过程中,茂县紧扣州委“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创建工作始终,坚定不移以上率下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长效体系。2010年以来,茂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连续九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成功摘掉贫困县帽子;首批入选国家级羌文化生态保护区;成功创建省级、州级、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单位23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打造中国古羌城4A级景区等示范典型24个,实现创建覆盖率和达标率均为100%;获“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11个,全国双语和谐乡镇1个;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个人2名,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4名,荣立阿坝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集体二等功,荣获个人记功1名;表彰、表扬以县公安局为代表的州、县模范(先进)集体54个,州、县模范(先进)个人117名,民族团结进步“孝善和俭”家庭21户。

下一步,茂县各族干部群众将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谱写茂县“五地一中心”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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