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民声 (2017年第25期总第288期)
民声·建议
州级机关周转房分配不公
一群众来信反映:
前不久,州级机关周转房分配对象资格审查结果已反馈,我个人认为这种分配方式对于刚参加工作或参加工作不久的同志不公平,这类人最需要住房却因分数低而享受不了周转房。一些领导或是工龄长的同志在外县参加工作时,已享受了相关的住房政策,甚至有些夫妻二人享受了两套住房,这些领导和同志调至州级机关后,因职务高、资历老、打分高便仍可享受周转房政策,分数低的新同志就被挤到后面去了,又与周转房无缘。分数低的同志工资相对要低一些,加之租房开支三分之一的工资(马尔康房价高,有多离谱大家是清楚的),工资所剩无几,跟有职务的同志相比,那简直是少之甚少了,这难免会打击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鉴于此,建议周转房分配在全州范围内权衡,只要在州内享受过住房政策的人员都不再纳入分配对象,这样便不失公平。
回音壁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答复如下:
经核实,目前,州级机关周转房分配、管理的依据和准则是《阿坝州州级机关周转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的分配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分期分批分配。分配对象为:在马尔康地区工作的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职工,且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本人及配偶在马尔康地区未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或棚户区改造住房等;二是本人及配偶在马尔康地区未租住公有住房(含单位公房、职工周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在2017年州级机关周转房分配过程中,州级机关周转房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管理办法》,按照个人申请、统一审核、公示确定、公开选房的程序,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选房对象,依次选取房源。
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州级机关干部职工现实需求与周转房建设实际情况,提出合理优化建议,对《管理办法》进行完善。
民声·监督
金州华府存在“住改商”问题
金州华府业主来信反映:
我们是金川县金州华府的业主,金州华府共244户住户,是涉及入住人口近千人的27层高层楼盘。
金州华府有3个单元,3个单元都存在住宿房屋用于家教或茶楼麻将场所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3个单元内不少于7户房屋改为商用,特别是茶楼麻将场所,有时大半夜打牌的人才散伙,闹得家人、小孩、老人都无法安睡。茶楼喝茶打牌的、补课的学生在电梯内嬉笑打闹,致使电梯超负荷运行、上下班电梯拥挤,并且这些人出入电梯门、门禁门野蛮开关,公共设施安全受到严重损坏。进进出出的人员嘈杂且混乱,让业主们的生活不得安宁,严重影响居民们的财产安全。
恳请相关部门能够体察民情、为民排忧解难,严厉打击“住改商”行为,还我们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生活环境。
回音壁
金川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来信收悉后,我县高度重视,庚即责成县住建局、公安局、工商局、教育局、城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一)金州华府“住改商”基本情况
经联合调查组多次调查,金州华府“住改商”共计7户,其中开办茶楼3户,开办教育机构4户。
(二)联合调查处理情况
联合调查组分别于6月15日、21日、26日及7月4日、14日分5次对7户涉及“住改商”问题的住户进行了走访协调。
一是责令住户立即停止“住改商”行为;二是告知住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住户要继续开展商业活动,须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注册手续。
目前,7户“住改商”问题住户均停止了“住改商”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对金州华府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一是责令金州华府物业管理公司加强物业管理,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采取优化门禁卡等措施,坚决制止“住改商”现象的发生;二是积极动员金州华府业主委员会力量,如发现违法“住改商”现象,我县将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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